来源:光明网 2014.10.21
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而,教育部“红七条”也被戏称为当前教师的师德红线。
“红七条”师德红线的确立,出发点是为了促进师德建设,提高当下教师队伍整体师德状况。但是,教育部出台的“红七条”是否真的有助于师德建设?“红七条”的设立是进步还是倒退?为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下为访谈实录。
教师违法行为应交由司法处理
教师的师德不但关系到教师本身的形象,也关系到我国大学生培养的质量。大学教学风气的建设是必须重视师德建设的。然而,目前采取这种方法能不能提高大学教师的师德,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因此,教育部“红七条”划出教师师德红线的做法,实际上并不能够提高教师师德。
提高师德是应该的,但是提高师德的途径并不是目前正实施的途径。可以注意到,目前所划出的师德红线,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底线。所谓教师的底线,其实就是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的。而每个教师必须做到的事情,就不应该是提高教师师德的事情。
过去以来,很多教师的师德修养已经在红线之下。现在有了这样一个红线,只能让部分教师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另外一个角度,师德红线中大部分内容实际上是一个法律底线,也就是说要求教师必须做到的。如果不做到,就不是合格的教师;不是合格的教师,就要被清除出教师队伍。因而,目前教育部“红七条”无法作为高尚师德的标准。
比如说,这次“红七条”中包括教师不得性骚扰学生,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管教师还是普通人,性骚扰学生都是违法的,应该按照法律来处理,而不应该是师德来处理的。教师不得收受索要礼金,按照国家《刑法》的规定,是犯罪的行为,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而不是学校内部依照师德来处理。也就是说,表面上看确立师德红线意为强化师德,某种程度上看其实是矮化师德,把师德矮化在法律的红线下了。
就如当前四川美院副教授王小箭性骚扰学生触碰师德红线事件,学校内部当成师德问题处理。对其最严重的处罚就是不允许回校参加教育和科研活动,仅此而已。而王小箭在公开场合亲吻女学生,违背女生的意愿,是一个猥亵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这恰恰是不依法治校的做法。不依法治校的做法,又恰恰是最伤害师德问题。而包括最近出现的吴春明事件,厦门大学也是内部处理。问题是吴春明和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按照女生提供的信息分析,不是诱奸,而是吴春明用自己的职权威逼强奸学生。
所以要注意的是,整体提高师德是对的,但不能因提高师德,而认为任何师德建设的做法就是对的。我们要找合适的方法来提高师德。我们不应该把这种应由司法处理问题作为道德问题来处理。越来越多人利用这样一个政策上的漏洞做出伤害学生的事,我们一定要反思。不要高举着师德的大棒,纵容了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要提高师德建设,首先要依法治校,不能混淆教育问题,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以道德问题来处理法律问题,貌似很道德其实很不道德。
首先,学校本身要依法办学,依法办学包括很多方面。一是政府要依法管理学校,不能越权干涉学校的办学政权。其次学校要依法治理,学校不能够出台一些违法的规定,然后去侵犯学生权利,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行为要纳入法律规范。教师首先是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一个前提。
提高师德应从建立现代治校制度入手
要提高教师师德,关键在于依法治校的基础之上,施行学校的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现在的学校是行政治校不是教育家办学,因此很多时候出台很多行政标准考核学生,考核教师,会导致师生在这样的标准之下容易急功近利乃至浮躁。有的时候为了维护学校办学成绩,学校会对很多行为进行遮掩,包括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遮掩。在这样的情形下,教师无法有自己的学术理想,学术追求。没有学术理想、学术追求,就没有职业道德感。没有职业道德感,教师的师德从何而来。
因此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术自治、教师治校。通过学术自治、教师治校,让教师有教育尊严,学术尊严。在这基础之上,才有教师群体的整体性改变。至于说整体提高师德,我们必须依法治校,建立现代治校制度。除此之外,行政命令可能适得其反。首先,行政命令只是强化行政权威,并未纳入依法治校的整体框架。当下高校存在非常严重的行政化问题,实行行政治理。行政治理本身存在问题。比如,把师德问题纳入校长的考核,这貌似是对师德问题的重视,但是考核的结果又如何呢?把学术不端纳入校长考核,零容忍会变成零处理。因为一旦学校有学术不端,校长可能会被问责。既然如此,校长可能会压着不处理,这样就不会有学术不端这个问题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清晰思考,行政治理解决不了当前学校问题,更解决不了师德问题。它一定是要通过改革来解决。而改革的措施已经非常清晰。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颁布,提出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教育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施行学校的现代治理。这才是真正要推进的改革。而通过改革,才能找到求解现在教师师德不断下降,大学办学质量不断下降的答案。不然教育部一而再,二而三发出这种师德红线,并不能获得很好的效果。
此外,应该对比分析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该规范远相比教育部“红七条”更为详细。但是依旧无法解决基础教育的师德问题。最近这一年两年来,各个地方都传出以前经常发生的师德问题。说明这个红线的作用十分有限。所以不能以为划出了红线,就真正在做有利于提高师德的事。师德非常重要,但是提高师德一定要采取合适的办法,而不能够病急乱投医,只要是打着师德的旗号,任何事都能进行。实际上很多改进打着师德的旗号,但是最后的措施都起不到提高师德的作用。
(光明网记者 陈城采访整理)
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而,教育部“红七条”也被戏称为当前教师的师德红线。
“红七条”师德红线的确立,出发点是为了促进师德建设,提高当下教师队伍整体师德状况。但是,教育部出台的“红七条”是否真的有助于师德建设?“红七条”的设立是进步还是倒退?为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下为访谈实录。
教师违法行为应交由司法处理
教师的师德不但关系到教师本身的形象,也关系到我国大学生培养的质量。大学教学风气的建设是必须重视师德建设的。然而,目前采取这种方法能不能提高大学教师的师德,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因此,教育部“红七条”划出教师师德红线的做法,实际上并不能够提高教师师德。
提高师德是应该的,但是提高师德的途径并不是目前正实施的途径。可以注意到,目前所划出的师德红线,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底线。所谓教师的底线,其实就是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的。而每个教师必须做到的事情,就不应该是提高教师师德的事情。
过去以来,很多教师的师德修养已经在红线之下。现在有了这样一个红线,只能让部分教师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另外一个角度,师德红线中大部分内容实际上是一个法律底线,也就是说要求教师必须做到的。如果不做到,就不是合格的教师;不是合格的教师,就要被清除出教师队伍。因而,目前教育部“红七条”无法作为高尚师德的标准。
比如说,这次“红七条”中包括教师不得性骚扰学生,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管教师还是普通人,性骚扰学生都是违法的,应该按照法律来处理,而不应该是师德来处理的。教师不得收受索要礼金,按照国家《刑法》的规定,是犯罪的行为,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而不是学校内部依照师德来处理。也就是说,表面上看确立师德红线意为强化师德,某种程度上看其实是矮化师德,把师德矮化在法律的红线下了。
就如当前四川美院副教授王小箭性骚扰学生触碰师德红线事件,学校内部当成师德问题处理。对其最严重的处罚就是不允许回校参加教育和科研活动,仅此而已。而王小箭在公开场合亲吻女学生,违背女生的意愿,是一个猥亵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这恰恰是不依法治校的做法。不依法治校的做法,又恰恰是最伤害师德问题。而包括最近出现的吴春明事件,厦门大学也是内部处理。问题是吴春明和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按照女生提供的信息分析,不是诱奸,而是吴春明用自己的职权威逼强奸学生。
所以要注意的是,整体提高师德是对的,但不能因提高师德,而认为任何师德建设的做法就是对的。我们要找合适的方法来提高师德。我们不应该把这种应由司法处理问题作为道德问题来处理。越来越多人利用这样一个政策上的漏洞做出伤害学生的事,我们一定要反思。不要高举着师德的大棒,纵容了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要提高师德建设,首先要依法治校,不能混淆教育问题,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以道德问题来处理法律问题,貌似很道德其实很不道德。
首先,学校本身要依法办学,依法办学包括很多方面。一是政府要依法管理学校,不能越权干涉学校的办学政权。其次学校要依法治理,学校不能够出台一些违法的规定,然后去侵犯学生权利,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行为要纳入法律规范。教师首先是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一个前提。
提高师德应从建立现代治校制度入手
要提高教师师德,关键在于依法治校的基础之上,施行学校的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现在的学校是行政治校不是教育家办学,因此很多时候出台很多行政标准考核学生,考核教师,会导致师生在这样的标准之下容易急功近利乃至浮躁。有的时候为了维护学校办学成绩,学校会对很多行为进行遮掩,包括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遮掩。在这样的情形下,教师无法有自己的学术理想,学术追求。没有学术理想、学术追求,就没有职业道德感。没有职业道德感,教师的师德从何而来。
因此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术自治、教师治校。通过学术自治、教师治校,让教师有教育尊严,学术尊严。在这基础之上,才有教师群体的整体性改变。至于说整体提高师德,我们必须依法治校,建立现代治校制度。除此之外,行政命令可能适得其反。首先,行政命令只是强化行政权威,并未纳入依法治校的整体框架。当下高校存在非常严重的行政化问题,实行行政治理。行政治理本身存在问题。比如,把师德问题纳入校长的考核,这貌似是对师德问题的重视,但是考核的结果又如何呢?把学术不端纳入校长考核,零容忍会变成零处理。因为一旦学校有学术不端,校长可能会被问责。既然如此,校长可能会压着不处理,这样就不会有学术不端这个问题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清晰思考,行政治理解决不了当前学校问题,更解决不了师德问题。它一定是要通过改革来解决。而改革的措施已经非常清晰。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颁布,提出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教育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施行学校的现代治理。这才是真正要推进的改革。而通过改革,才能找到求解现在教师师德不断下降,大学办学质量不断下降的答案。不然教育部一而再,二而三发出这种师德红线,并不能获得很好的效果。
此外,应该对比分析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该规范远相比教育部“红七条”更为详细。但是依旧无法解决基础教育的师德问题。最近这一年两年来,各个地方都传出以前经常发生的师德问题。说明这个红线的作用十分有限。所以不能以为划出了红线,就真正在做有利于提高师德的事。师德非常重要,但是提高师德一定要采取合适的办法,而不能够病急乱投医,只要是打着师德的旗号,任何事都能进行。实际上很多改进打着师德的旗号,但是最后的措施都起不到提高师德的作用。
(光明网记者 陈城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