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我校相应制定了《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现将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10月16日 各学院向学生公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政策。
2、10月16日-10月20日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展开认定工作。主要内容有:
1) 向学生发放《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受理学生申请,收集表格;
2)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步评议结果;
3)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初评结果。
3、10月20日-10月25日 学院在适当范围公示五日,接受师生的异议并处理;
4、10月27日 学院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档上传学生之家,副书记签字的书面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备查。
说明:
1、 认定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
2、 认定过程中要实行动态管理,如以前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条件有所好转,将不再参与此次认定。我们也将利用大数据研究系统对学生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3、 在认定工作中优先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地震重灾区、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 关于《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以前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同时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该生已经获得过助学贷款,同时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为手写的困难证明或学校以前发放的各类调查表或证明,只需有“家庭经济困难”字样及民政部门盖章,可等同于《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 各项表格见上传的压缩包哦~
ps:去年进行了贫困认定的同学,今年也要提交贫困认定申请表哦!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我校相应制定了《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现将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10月16日 各学院向学生公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政策。
2、10月16日-10月20日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展开认定工作。主要内容有:
1) 向学生发放《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受理学生申请,收集表格;
2)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步评议结果;
3)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初评结果。
3、10月20日-10月25日 学院在适当范围公示五日,接受师生的异议并处理;
4、10月27日 学院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档上传学生之家,副书记签字的书面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备查。
说明:
1、 认定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
2、 认定过程中要实行动态管理,如以前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条件有所好转,将不再参与此次认定。我们也将利用大数据研究系统对学生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3、 在认定工作中优先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地震重灾区、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 关于《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以前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同时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该生已经获得过助学贷款,同时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为手写的困难证明或学校以前发放的各类调查表或证明,只需有“家庭经济困难”字样及民政部门盖章,可等同于《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 各项表格见上传的压缩包哦~
ps:去年进行了贫困认定的同学,今年也要提交贫困认定申请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