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女吧 关注:4,687,067贴子:100,682,461

【文】似爱而非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虐心文,受变成灵体待在攻身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0-16 21:57回复
    先放文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10-16 21:57
    回复
      2025-06-15 20:17:54
      广告
        1
        我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执念太深或者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最终化成厉鬼,徘徊於世间。
        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死了。
        割腕自杀。
        死得时候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执念、怨恨和不甘。
        就是觉得再活著也没有什麽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我只记得,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的切口,一池水慢慢从粉色变成朱红,然后我慢慢阖上眼睛。
        终於,放下了一切。终於,可以对他放手了。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麽,衷心希望你能够幸福。
        我没有想过还能醒来,当然“醒来”这个词现在对我来说是没有什麽意义的。应该说,我没想到还能看到光,起先只是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并没有自觉,总之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身体很轻,仿佛被什麽牵引著,我开始像树叶子一样飘起来,悬在空中,没有温暖也没有寒冷,没有痛苦也没有悲伤,只是轻轻地飘起来,周围一片黑暗静谧,但是冥冥之中,什麽牵著我向前走。
        然后,突然有一丝明亮,渐渐,更加明亮,我看到了怀念的灯光。
        眼前的景物,逐渐明晰起来。
        我梦游般地环视,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我和他曾经的家。
        红木地板,大大软软的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仍然点著昏黄温馨的光晕,照著他恬静的睡脸。
        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地开始欣赏起来。
        他喜欢在软软的沙发上开著暗暗的台灯入睡,而且睡得极不老实。而我则喜欢在他入睡时偷偷坐在旁边,看著他那张刀削的俊美的脸,以及银色十字架耳坠闪耀的淡淡光华。
        “嗯……”他微微翻了个身,似乎觉得冷,伸手摸索著花纹繁复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翻来覆去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偷偷一次次帮他盖上,而现在我却爱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过来。我就如同平日偷看他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情,心里咯!了一下,然而他的视线平视地扫过我,伸手从地上捞起了被子。
        他看不到我。
        他伸手的时候,实际上是穿过了我,而我们却都没有感觉。
        无所谓,反正在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无视我,他能碰到我的时候也就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看著他在顷刻之间继续沈入梦乡。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0-16 22:03
      回复
        加油
        ----------------------------------------------------------------------------------------------------
        那个笑起来有猫弧的人说他要恋爱
        天 小爷脑子里都炸开了
        那个笑声鬼畜的傻白甜会失落吗
        喂 公司支持恋爱难道不奇怪吗
        They care.
        三次元果然是最猜不透的东西
        小爷是在二次元刷脸卡的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10-16 22:07
        收起回复
          真巧,昨天刚看完!很不错!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10-16 22:08
          收起回复
            我又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巨幅华丽海报被他拿掉了。
              不知道扔在了哪里,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罢了,什麽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他进浴室,因为那三米的范围,我还能够不用那麽卑鄙地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著磨砂玻璃,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高挑健美的身形。
              现在还要看他,大概也就是因为这般沈迷过深,我才在他身上成了地缚灵一类的东西。
              本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
              可曾想,居然迷途不知返,连死了,心都还在他身上。
              只是总算还好,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索求什麽,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著我掉价的一厢情愿。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的。
              所以等他进入了梦乡,我贪婪地看,因为不能摸,不能抱,只能贪婪地看,就是看著,也感觉满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十年了。
              我早该知足。
              犹记当年纯真日子,一起驰骋在绿茵球场上,一起笑著,壮志雄心地说踢完青年杯就进国家队,将来一辈子一起踢球。
              他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还记得他回过头,逆著夕阳,年轻的脸上放射著绚烂的光华。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10-16 22:09
            回复
              今天就更到的里了,明天接着更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0-16 22:11
              收起回复
                帮顶
                —带着我的小尾巴来… 哦凑! 我的小尾巴呢?


                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10楼2014-10-16 22:11
                收起回复
                  2025-06-15 20:11:54
                  广告
                  你好
                  ——————————————————
                  明亮欢快的火焰纵然消逝,
                  只剩下无边无尽的黑暗,
                  如果说初始就生活在一片黑暗中,
                  就无从幻想光明的模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10-16 22:11
                  收起回复
                    虐哭我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10-16 23:33
                    收起回复
                      他说,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努力,浑身是伤,义无反顾。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披著最好朋友的外衣,享受著他的温暖。那时什麽都还没发生,什麽都还没变故。
                        那段日子永远是记忆中的珍宝。
                        不知道什麽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锺声吓了一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锺,因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
                        因为我特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
                        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麽冷漠。
                        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做什麽,他才不会生气。
                        他起床,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天生胃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早给他热好牛奶。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事实上,已经和我无关。
                        被他带著进到车里,看著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担心?生前他就不稀罕,此时此刻,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我於是不看他,扭头看车窗,暗色的玻璃上倒映著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站著,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东西里,完全看不到。
                        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我可以出声,但是没人听得到。
                        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
                        到了摄影棚,我跟著他下了车,进了大楼,不禁有些忐忑。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来过,这整栋楼整个公司曾经都是我的,摄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来看过他数次,可是都只能离得远远的。
                        今天却可以站得那麽近,欣赏大明星的绝世风采。
                        洛予辰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肤的细腻都不是化妆品和衣服能堆砌出来的,即便如此,还是要被拉去画上厚厚一层,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等一切准备就绪,我的性感天神,闪亮登场,光华绚人。
                        几台摄像机各角度动作,洛予辰乖乖地摆著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边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眼都直了,甚至有东西从手上滑落都没有觉察。
                        我曾经多次躲在暗处的角落里,看著这一幕,然后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杂著。
                        甜蜜,因为这个万众瞩目的人,是我的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10-17 06:24
                      回复
                        微酸,因为太多太多的人看著他,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没有看著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来的单人时装照,全部是一脸冷酷。
                          偏偏多少人爱死了这一层冷酷。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时候,难得露出,些微的一丝柔情。
                          我想,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会笑。
                          其实很久以前,他总是笑得无忧无虑。
                          全怪我。
                          “洛予辰先生……”
                          总摄影师突然停下,堪堪开口。
                          洛予辰没有动,用眼神示意对方说下去。
                          果然是我旗下的大牌。
                          “这个……可不可以请您把耳环先去掉一下……”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身上穿著顶级LUDEVICI的正装西装,配著那只十字架的耳环,仔细看著确实有些别扭。
                          如果我还活著,下次见到被誉为设计届首席的LUDEVICI先生,就有机会嘲笑他了。我会说,小路,你本人亲手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耳环,和你自己旗下的西装居然搭不起来啊。
                          洛予辰瞟了一眼摄影师,摄影师明显惴惴不安,旁边的人也都紧张地捏了把汗。
                          那是当然,洛予辰出道五年,大红大紫,造型也变过不少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左耳上的银色十字架。
                          多少综艺八卦节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计地套话,就是想得知这枚耳环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
                          说到这枚耳环,可能是我人生少有的得意之作。
                          那个其实是,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大概是所有我送他的礼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毕竟是专程找世界首席潮流设计师LUDEVICI为他量身定做,所以挑剔如他,仍然喜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10-17 06:26
                        回复
                          加油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4-10-17 06:41
                          回复
                            不能摘下来,是我勉强他的,勉强他戴了快十年。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再勉强戴著了。
                              果然,他摘了耳环,随意扔在一边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随意丢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样。
                              我已经习惯了,这麽一天迟早要来的。虽然我看著它的发生,但是毕竟算是我死后的事情了,可以不算。
                              自然有狗腿帮他立刻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的人却有一双修长的腿,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时候就像慢镜头,金色的头发,五官清秀俊美,带著无奈的笑意。
                              夏明修。
                              还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带著太阳的光辉。
                              完美得叫我活著的时候嫉妒得要命的人。
                              现在我总算可以以局外人的正常审美公正地评价他。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
                              洛予辰和夏明修对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却在洛予辰眼里看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温度。
                              其实倒并不是没有见过,见过,只是洛予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而已,见过他和夏明修的每张合影,都有同样的眼神。
                              输得彻底是早就明了的,没有任何翻身能力的必败的棋局。
                              因为情人的心从一开始就不在我身上,因为情敌实在是过於强大。
                              夏明修时下走红程度完全不下於洛予辰,却没有那一份狂傲的气势和大牌的架子。可能是路线不同,基本来说洛予辰是纯歌星而夏明修偏向影星,洛予辰的强势和霸气在舞台上淋漓尽致,而夏明修在萤幕上塑造的温柔邻家大男孩的形象,也让无数纯情少女沈溺其中。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10-17 06: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