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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先生】闲的蛋疼来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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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镇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0-15 14:03回复
    第一章
    “真他妈的!明明是个吃人鬼,还装一副纯洁样子给谁看?三个月,三个月也不能确定枪毙这家夥,上面那群蠢蛋是怎麽搞的,真他妈操蛋!”宗水森把案卷狠狠摔在桌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额头青筋暴露,浑身的火气。
    “省点力吧,明明名字里有个水字,可做人还是那麽横冲直撞的,怪不得明明是个菁英,还站在前线上拼命。”李敬国一脸讪笑地看著好友发脾气的样子,可乐地耸了耸肩膀。
    “呸,我知道你想说什麽,不会巴结人又怎麽了?我可就不是这种人,闭上你的臭嘴。明明已经百分百确定林清纯就是凶手了,可是就是没办法治他,我憋著的这口气你还不知道吗?
    ”宗水森握拳“咚”一声敲在桌上,杯子的盖摔到了一边。
    “谁叫人家美丽的女医生爱爱小姐确诊食人魔有精神症状呢?而且凭那几十张‘自愿被烹被吃签名遗书’也能让食人魔的罪减轻一大半了。上面的人也是没办法啊,顶著为人民群众除害的帽子,又要顺著法律条条框框的步子,他们也是难哪。”李敬国双手一摊,说了等於没说。
    宗水森大翻白眼,虽然他知道好友说的话都是很直白的,他还是听不下去,一个人民警察的正直心理让他不能看到社会上有任何的污点存在,他不会忘记自己在进入警校时的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他大叹一口气,皱著眉喃喃自语地说:“说到那些遗书我也觉得恶心,怎麽会有这种人存在,自愿被人烹饪,被人吞下肚子,那不是很奇怪吗?”
    “我也不懂,”李敬国大摇其头,装做一副要吐的样子说:“不过爱爱说那些自愿被吃的人肯定也有精神毛病的。比如说生活受压力太重形成自我厌恶;对自己的身体极度自恋;和林清纯这样兴趣的人志同道合;或者是,爱上了林清纯,自愿奉献上身体。不过说到这点,你不觉得那个食人魔的确长得很漂亮吗?”
    “你别让我吐出来好不好?就算再长得怎麽不错,他也是个男人,何况还是个要把人的血肉吃干净的变态。想到他那种漠然的表情和白森森的牙齿,我的心里就打鼓。省省吧,又不是《沈默的羔羊》。”宗水森白了李敬国一眼。
    李敬国笑笑说:“你是这麽想,可精神病人可不是这麽想的。爱爱曾经考过我一个很初级的问题,我也问问你。比方说,你现在的立场是一个心理医生,你面对的是一个精神病人,你要从精神病人的语言神情各方面了解他的症状,包括从病人毫无头绪的话中了解他要说的主题。我现在就举个例子,某个前来咨询的病人诉说自己的日常生活,他说‘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0-1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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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今天我坐了地铁一号线,徐家汇站上车50人,下车47人;上海体育馆站上车30人,下车28人;漕宝路站上车27人,下车26人;新龙华站上车11人,下车17人;虹梅路站上车2人,下车8人;莲花路站上车11人,下车30人。’当病人说完这段话的时候,请问你的脑子里第一反应,病人表达的主题是什麽?”
      宗水森一抬眼,嚷嚷一声:“不会吧?他那麽变态要我去算一共上车多少人,下车多少人?”
      “错了,”李敬国摆摆手,“你和我的回答一样,我们都往一条死路上面钻了。其实病人要表达的是……总共几个站。”
      宗水森沈默了,他的心里像被羽毛拨了一下,莫名地心惊。
      “水森啊,我以一个冒牌医生的名义保证,你绝对不是精神病。”李敬国哈哈大笑。
      “去你的。”宗水森也被逗得乐了出来。
      “其实你应该觉得庆幸,因为你的精神绝对没有问题,虽说这个简单的问题不能表示谁的精神有问题的人,但我只想告诉你,有些人有些人不从四面八方的角度去揣摩是领悟不出的。”李敬国开玩笑地拍了拍宗水森的肩膀,“没办法,谁叫你就摸到了这个棘手的案子,棘手的人呢?做为一个警察,你已经做完了你的事,其它的事就由别的司法机构接手完成,有些事情就算你再怎麽生气也是无法解决的啊。”
      宗水森点点头,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李敬国知道好朋友已经平静下来了,他轻手轻脚地关上了办公室的门,把水森一个人晾在了办公室里面。
      宗水森慢慢睁开了眼睛,他的瞳孔里闪烁著种从来没有过的光芒。就在李敬国彻底推翻了自己本以为是轻而易举的答案时,宗水森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人不是绝对的,展现在人前的只是一部分,其实每个人都有好几种不为人知的部分,包括他自己也是,只是未曾发觉或者是未被人揭发而已。
      像林清纯这样一个特殊的人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部分?也许应该说,精神病人在表露这部分时更为隐性,真实的性格和隐藏的性格混合在一起,不容易被人发现。宗水森忽然想到,自己在审问林清纯的时候始终是在指责他的行为,逼供他所犯下的罪行,而从未询问他为什麽要这样做,!且林清纯虽然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可似乎也不曾诉说他内心深层次的东西。
      自己是不是应该更彻底地了解那个食人魔呢?意识到这一点的宗水森才发觉自己已经拿著厚厚的卷宗走在通向重刑犯看守所的路上了。
      看守所总是去不了那股恶臭。
      汗臭,排泄物臭,血臭,还有若有似无的精液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0-1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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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臭,排泄物臭,血臭,还有若有似无的精液的酸臭气。
        重犯和轻们不同,这里通常没有吵闹和撕打,没有剑拔弩张的气息和难以消除的呛鼻烟味。若以类型来分,他们都属於高层次的罪犯,精密的思维,周全的安排,冷静的头脑。
        以性来打比方,轻犯会饥不择食地用男人的屁股解决问题,就算那里有多脏也好。对他们来说,肉体的充实是远比精神的充实重要得多的。
        而重犯,他们会用臆想,会用回忆。甚至不是想象女人的阴道,男人的直肠什麽的,他们会用某件事作为刺激源,比如说杀人时过程的惊险,分尸时血喷射出来的快感,或者是……用人肉当晚餐时细嚼慢咽的滋味。
        宗水森喜欢接触重犯。就像他喜欢看长篇故事一样。他喜欢仔细地倾听他们犯罪的过程,因为对他来说,这不仅仅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体验,就像动作片的销量总比文艺片的销量优秀一样,人这种东西偶尔是会追求些可以让身心冲刺到一个顶点的刺激的。
        宗水森觉得重犯都像是导演,有剧本、有主演、有剧情、有道具。他们不会因为恐惧而收手,也或许,他们根本不恐惧。这和办任何事都战战兢兢的轻刑犯不同,轻犯们总会在关键处留下很多疑点,然后惟恐避之不及地逃窜在马路上,轻易地成为警察的目标。可以说,轻犯没有良好的素质,空有一身的武力却没有胆。因此对宗水森来说,接触轻犯就等於和弱智交谈没两样。
        有时候,宗水森虽然唾弃重犯的行为,却不得不佩服他们清晰的思路。对他们来说,杀人!不是一件工作,而是一件艺术品,他们精细策划,然后享受过程。
        阴森森的看守所一点声音也没有,当然了,这层的看守所!未有太多的犯人,因为犯人大多都是在下层的轻犯看守所内。而且,重犯不会发出一点声音。就算你从他面前走过,他们也会抬起眼睛注视著你的脸,一路送你过去。这种滋味!不好受,因为通常这种目光是用来注视被肢解的被害者的。
        宗水森曾经发现过一个很奇妙的问题。重犯的坐姿大多相同。他们喜欢端端正正地坐在床沿上,弯背把手肘撑在膝盖上,然后手掌托著下颚,有点类似小孩子的姿势。包括林清纯,宗水森在见他第一面的时候,他也是这副样子。
        记得李敬国曾经说过,重犯都有种特别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这可能和曾经遭受过打击或者小时侯受的关爱程度有关系。
        从某些角度说,重型罪犯者,好比杀人狂,都有种奇特的自尊心,他们杀人的越多,越怕被别人知道凶手是谁,却又想世界上的人都知道做出这种“伟大”的事情的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10-1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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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又想世界上的人都知道做出这种“伟大”的事情的人是自己。这种心思无疑和小孩子的幼稚想法差不多。
          宗水森摇摇头。的确,要了解这些人的心思实在太不容易了,而且像自己这种粗神经的人要彻底的了解他们是不太可能的事情。若照以前的他来说,能让罪犯完全供出所犯的罪行,自己就很满足了,要不是今天被李敬国的问题打了个闷,自己是永远也不会冒出想要深入了解罪犯心理的念头。
          想起林清纯那双闪烁著无辜目光的眼睛,宗水森就不寒而栗。为什麽这样一个二十岁的男孩会做出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他完全不明白。
          走廊远处传来皮鞋敲打地面的清脆声音,一个瘦长高佻的熟悉身影从那头走了过来,淡蓝色的警服笔直地贴在身上,就像为他量身订做的一样。他是这儿公认的最帅的帅哥,龚景。一米八五的个儿,头发弄得像电影明星似的,眼泛桃花,嘴唇薄得无情,身材瘦削,手长脚长,每天穿得像朵花,皮鞋也擦得蹭亮。
          他是宗水森他们队里倍受女性瞩目的一颗星,甚至还有从别的队里慕名而来的追求者。就凭他那张脸,女人都挨著个倒贴。李敬国最倾慕的阮爱爱小姐就是他的第一拥护者,害得敬国老是在宗水森的耳边诉苦。
          “嗨,水森,你来得正好!”龚景就像看到救星一样地跑了过来,握著宗水森的手就把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塞到了他手里。
          “你干嘛啊?”宗水森莫名其妙地指指手里唐突出现的东西。那是一个铝制饭盒,沈甸甸的,里面显然有食物,不过冷冰冰的,看来已经放了好些时候了。
          “拜托拜托,我的好水森啊!你一定是来看A105号的吧?帮我把这个给他好不好?”龚景焦急地握住宗水森的手,手心里竟然都是汗。
          A105号不就是林清纯吗?宗水森看看龚景恐惧的脸色,又看看手里冰冷的饭盒,惊讶地喝问:“不会吧?现在都五点了,你不会早中饭都没给他吃吧?”
          “我怕都怕死了,连走到他那边都不敢。吃人诶,我想到就要吐出来。这种渣滓怎麽就转到这里来了,都怪小余,要不是那家夥病假,我怎麽会沦落到这种地方来?拜托,谢谢啦。我看这里也就你一个人敢若无其事地站在他对面跟他说话,当做做好事啊,帮帮忙,帮帮忙!”龚景又打躬又作揖的,宗水森简直觉得自己快变成了欺压良民的恶财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10-1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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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余可是要病假一个月,难道你天天不敢送饭给他,让他饿死?”宗水森讥讽地说。
            “我看也不见得,”龚景朝宗水森挤了挤眼睛,小声地说:“你说这种人还能活都久?我听其它人都在说,上面已经差不多决定日子审了,我看他离枪毙可不会远。”
            “是吗?”宗水森看著厚厚的卷宗喃喃自语了一声,他接过饭盒,面无表情地朝走廊的深处走了过去。
            林清纯是今天凌晨才转进这里的牢房的。他的牢间在走廊的最深处,!不是偶尔巧合安排在那里的,而是因为狱警的值班房在走廊的头顶,谁也不想夜晚巡视的时候看见食人魔,因此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安排在了离值班房最远的地方。
            重犯的牢房是重重封锁的。没有巨大的窗子,只有几扇小小的天窗,用来作为光线,虽然看守所只有两层楼,可是非常高,!且没有外置排水管道,上下楼的铁门是专人保守而且异常牢固的,警务人员的专用电梯除了专人把守,更有刷卡、核对指纹及密码询问的系统,可以说这样的防御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可是即便是这样,林清纯的双手和双脚都被带上了沈重的镣铐。
            这是宗水森第二次见林清纯,他懂为什麽龚景那麽怕他,因为如果从林清纯的面容上判断的话,他根本就不像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如果他是长成五大三粗,肥肠膘肉的模样,龚景就不会那麽怕他。没有先入为主的观念,看到林清纯的人都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知性美,连宗水森也是。而就是因为那份违和感,使得他其实是食人魔这个真实更加尖锐,让人恐惧。
            林清纯,男性,身高178cm,血型AB,出生年月1983年11月20……这是他的档案中所记录的数据。
            乍看之下,他就像个学生,那麽单纯,涉世未深。李敬国说得没错,林清纯的确有一张迷人的脸。记得自己初见他是在挡案的照片栏上,当时宗水森立刻就楞住了,他是那麽的瘦,那麽的白,不知道是不是长久不见太阳的关系,他的白是很不健康的,不是白晰,而是苍白。他的眼睛很温柔,像蕴了一团水一样,不过在看人的时候,他的眼睛迷迷幻幻的,好像抓不住焦距,说不出的动人。
            林清纯留著一头很长的头发,直到见到真人的时候宗水森才发现他的头发留到了腰部这里,像一匹黑缎子笔直而且柔软,而且一丝不苟地束扎起来。他为什麽会留那麽长头发的原因当然不得而知,但是宗水森从案卷里面发现,林清纯在吃人的时候,是把他们的头发全部剃光的。!且在离林清纯的家不远的树下,侦查人员们曾挖出许多用棉布包好的包,里面是被害人的头发和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10-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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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方面的数据,竟然发觉这种事屡见不鲜,不但有喜欢吃人肉的,更有喜欢被人吃的。人这种生物真是越来越奇怪了。宗水森翻开案卷,看著林清纯微微笑著的照片,心里产生了种模模糊糊的情感。
              “叮……”静谧的值班室突然传来的长铃声吓得宗水森弹跳起来。这里的确是个让人神经紧绷的地方,就算一刹那的疏忽都不行。
              “警察先生,我好了。”一个孱弱的声音从喇叭里传了出来,宗水森抬头看看指示灯亮的地方,A105,是林清纯。
              当宗水森走到林清纯的牢房的时候,林清纯正拿著铝制调羹准备吃饭,他打开饭盒盖,水森往铁窗里一看,只见饭盒里面有白饭、荷包蛋、青菜和五六块红烧小排。
              夥食还真不错,宗水森忍不住撇撇嘴。可就在水森没太在意的时候,林清纯却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把红烧小排一块块地挑到了饭盒盖里放在一边,扒拉著饭大口大口地吞咽起来。
              水森悚然一惊。就在片刻前,他几乎忘记了这个外表美丽无暇的青年男子是食人魔。而食人魔除了人肉外是不吃其它肉类的,就像某些民族从不吃猪肉一样。
              “你为什麽那麽喜欢吃人肉呢?”恍然间,宗水森把心里所想的问了出来。
              “因为我已经好久没吃其它肉了啊,而且其它的肉我闻著都觉得不新鲜,吃了也不舒服。”林清纯的舌头舔了舔嘴唇,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宗水森捕捉著他舌头的轨迹,林清纯的舌头很柔软很红,就像他的嘴唇一样鲜艳,水森著迷地看著。这个食人魔肯定是个妖怪,水森的脑子里不知怎麽冒出了这麽一句话。
              “你从几岁开始吃人肉的?”
              “十五岁吧。警察先生为什麽想知道呢?”林清纯歪著头眨著眼睛问。
              “因为我想听你的故事。”
              林清纯听到这句话,手中的饭盒突然掉在了地上,“砰”地发出了很大的声音,饭菜撒了一地。
              “你干什麽?!”水森一惊后退。
              只见林清纯仿似猛兽,扑到铁窗上凝视著宗水森,双眼流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喉咙里发出了“呵呵”的,就像喉头水肿的病人一般的恐怖声音,用尽全身力气憋出话来:“警察先生,求您再说一遍刚才的话,求您再说一遍。”
              “什麽?”宗水森退后两三步,差些摔在了地上。
              “警察先生,求您再说一遍刚才的话!”林清纯跪倒在地,双手伸出铁栏,奈何手腕上连著镣铐,他连半个手掌都伸不出去。他一边重复著话,一边激烈地哭泣了出来。
              “你要我重复什麽?‘因为我想听你的故事’吗?”宗水森慌乱地问。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0-1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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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麽警察先生您会和他说出一样的话?”林清纯的眼泪夺眶而出,他哽咽著问,样子十分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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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水森惨叫一声,痛不欲生的他竭力想抽回自己的手,但是手臂已经是使不上力气了。就在水森以为自己的手将要不保的时候,林清纯却松开了口,手臂血流如注,一圈牙印深深嵌在了肉上。林清纯把脸颊贴在血洞上摩擦,像是得到了珍爱的宝贝。他满脸的一往情深,仿佛想起了无比幸福的事情,可水森已然是痛得无法欣赏了。
                “他叫容情,是第一个愿意让我吃下去的人,也是我的第一个恋人。”林清纯陶醉地说:“我吃他的那天,正好是我十六岁的生日。他爱我发疯,而且知道我喜欢吃人肉。生日的时候,他说要送我一件礼物,那是一张契约书,一张说明他愿意成为我的盘中餐的契约书,有他的誓言和签名。我从黑药店里买了两盒吗啡针,给他打了一针,然后亲手割下了他的生殖器,我们把皮拨掉,洗干净后烤了吃了,虽然那!不是我吃的第一顿人肉餐,但我从未曾体会到那样的快乐……至此开始,我便爱上了人肉的滋味。”
                “警察先生,您知道吗?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您肯定很熟悉这个人,Jack the Ripper。”林清纯从水森的手臂上吸吮著血液,兴奋地说。
                “Jack the Ripper,英国警察界的耻辱。而你的本质就和Jack的残暴无异!”宗水森趁林清纯不备,拼起余力把林清纯推倒在地上,拔出了手臂,飞快地脱下警衣,用力捂住了流血不断的伤口。
                林清纯舔了舔嘴角的鲜血,笑颜如花地说:“谢谢警察先生的赞赏。但是我和Jack是不同的,Jack因为恨所有卖淫的女子而杀人,而我是因为爱情才把他们的身体吃下去。我之所以这麽爱Jack,是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肮脏英雄,而且他的神秘让我心动,因此在分解肢体的时候,我喜欢采用Jack的手法,从摘除生殖器官开始,然后是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运动系统,最后再是神经系统。Jack恨女子的生殖系统,而我却爱男人的生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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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10-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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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11-1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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