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9月30日电(记者郭久辉)30日,河南省卫计委分别与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平安养老河南分公司签署服务协议,从10月1日起,河南在全国率先实施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将由这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承办。这种政府购买服务的创新模式是对医改的新探索。
为了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政府服务成本,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经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中标。河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将发挥其服务专业化、结算效率高等优势,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赋予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情况的审核监管职责,服务协议中规定,保险公司每月抽取不低于20%的补偿病例进行复核,确保新农合医保基金安全。
从10月1日起,河南省8262万新农合参合农民可在全国率先享受到大病补偿保障。患者在新农合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可获大病保险再报销。
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2014年,河南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补偿,1.5万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据悉,河南是目前全国第一个实现大病保险省级统筹、患者出院即时结算报销的省份。
据了解,河南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与国内其他大病保险试点多采取市级统筹相比,河南实施省级统筹,统筹层次更高,使资金池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保障水平更高。
即时结报,大大方便了患者群众。在河南省内住院,符合新农合大病补偿条件的患者可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同步实行即时结报,资金由医院垫付;在省外就医的患者,可在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得到“一站式”结算服务。
为了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政府服务成本,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经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中标。河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将发挥其服务专业化、结算效率高等优势,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赋予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情况的审核监管职责,服务协议中规定,保险公司每月抽取不低于20%的补偿病例进行复核,确保新农合医保基金安全。
从10月1日起,河南省8262万新农合参合农民可在全国率先享受到大病补偿保障。患者在新农合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可获大病保险再报销。
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2014年,河南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补偿,1.5万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据悉,河南是目前全国第一个实现大病保险省级统筹、患者出院即时结算报销的省份。
据了解,河南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与国内其他大病保险试点多采取市级统筹相比,河南实施省级统筹,统筹层次更高,使资金池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保障水平更高。
即时结报,大大方便了患者群众。在河南省内住院,符合新农合大病补偿条件的患者可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同步实行即时结报,资金由医院垫付;在省外就医的患者,可在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得到“一站式”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