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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关注】关于民政部门所谓的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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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长接到群众举报电话,说人家有个贫困儿童不符合条件,他根本没去调查,更没有落实就私自取消贫困儿童的资格,他这是仗势自己有权,还是对工作渎职?表妹的户口簿上面只有父女两个,没有了母亲。父亲是残疾人,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她上学符合贫困生的条件吗?走群众路线落实工作是说给老百姓听的吗?至于哪个镇的所长暂时先不能曝光。希望大家给点意见,好的意见!再此先谢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9-24 22:34回复
    求关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9-2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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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1 06: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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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兵服务部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9-2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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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宁百姓1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9-2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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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男巴巴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9-2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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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看到,明天回复你可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9-2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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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没看过贫困儿童的标准,但从字面理解,与户口簿无关吧?残疾与否也与贫困没有直接对应关系吧?综合考虑各扶养人(父和母,无论婚姻状况)的经济状况才是题中之意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9-25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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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9-25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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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1 06: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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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感觉这个所长有点摇不匀,饭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9-2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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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姓名,说下,让他们帮查下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4-10-13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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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给你点建议看是否正确;
                      你写到,他没有落实就私自取消贫困儿童的资格!
                      希望你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是享受什么待遇的资格被取消了?
                      符合贫困生的条件应该是教育上的事吧?和他民政所应该没有关系。
                      我所知道的洛宁县困境儿童救助条件是指父母双方,身体病、残情况和收入情况来确定的,孤儿救助是指失去父母才能享受。如果母亲健在并有能力养育不管是不是在一个户口簿她都应该有义务养育孩子。
                      最后建议你也可以到取消待遇的上级机关反映,因为乡级民政所应该只是调查上报没有权力取消或者增加。
                      希望我的建议你满意!


                      12楼2014-10-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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