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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装出一副法学专家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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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出一副法学专家的德行,埋怨关于隐私权的中国法律太模糊,对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够。
中国现行法律到底有多不好我不懂,我只知道隐私权不是保护一个人作恶的借口。
诬陷他人欺骗公众博取同情也能算是隐私?揭露这种人也算是侵犯隐私?
如果真有法律保护这种不要脸的隐私,那一定是应该被废除的恶法。
现在居然有人不要脸的妄想实行这种恶法,装出一副讲正义讲道理讲法律的德行,到处散布这种无耻的言论。
占据现代世界主流的自然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而即使是认为恶法亦法的分析法学派也认为只要是恶法,就应该通过立法程序废除恶法,只是在废除之前还把恶法继续作为法律罢了。有些人居然不要脸的妄想通过立法把恶法固定下来。


1楼2014-09-22 18:54回复
    呵呵,无需动怒,坚信中国法律不会保护恶人!


    2楼2014-09-22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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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31 18: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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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也是智商不够用。第一,姚有没有雇人黑凌没人知道。你没有证据,也敢用肯定句。第二,我说了,我说的隐私是指姚出轨的细节。孙红雷污蔑谁了?曹郁污蔑谁了?果又污蔑谁了?不说姚了,她有争议,好啊,我来说孙红雷。隐私的定义是什么?巨公开这些有没有侵害孙红雷的隐私?既然侵害了,即使在量刑时考虑到公共人物隐私有限,但是我也可以肯定地说这样不道德。此外,保护隐私权是恶法?貌似法学界公认的是我国隐私权相关的法律太模糊而不是需要废除。善恶是你可以判断的?最可笑的是,法律面前有绝对的善恶吗?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法学界都认可这样一个观点: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合法的权利。照你这么善恶绝对论,那偷个东西是恶。恶人权利不应当被保护,所以打死他都可以?呵呵,所以说你根本不懂法,还在这里随便百度几个学术名词装高端,我也是醉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4-09-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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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楼那位真是有贴必回,踩巨必黑,捧巨必赞……话说,就几个人来回唱戏有意思嘛?狗仔和一对出轨男女的故事还要请水军,我也是乐了。


        4楼2014-09-2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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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轨女王大嘴姚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呢!!大家多闹闹,他就没钱了!oyeah!


          6楼2014-09-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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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楼是高端水军,鉴定完毕。大家笑笑就好


            7楼2014-09-2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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