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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佚名帝国君主立宪法》的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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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球的北京时间18:30分,@我乃佚名君 宣布让议会行使国家权力!并立@加文斯利123为第一任首相!并颁布了《佚名帝国君主立宪法》!!!
《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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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法律文件的详细叙述,如有不满,你TM咬我可乎?!?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9-15 19:31回复
    爱卿真良臣也!我佚名帝国所欠缺的就是先进的政治制度!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4-09-1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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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来自M78星云的客户端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9-1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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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文斯利123 真的有一堆贴吧虚拟国诶。。我们这个算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1-09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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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复辟!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4-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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