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庆城县一烟酒零售商,有县烟草局颁发的烟草零售许可证,我购买了软中华香烟505条,芙蓉王200条,黑兰州200条,经烟草专卖局鉴定均为正品,将我非法拘留长达十几小时后又将我移交到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审查后,不构成犯罪。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有烟草专卖证未在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地点购买卷烟的处以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该条例并未规定烟草专卖局可以没收卷烟。
2014年8月14号,我到烟草专卖局索要被扣的卷烟时,庆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孙琨说:“你这所有的烟草将全部没收,你不要打算将它要回”。后来经我多方打听,在陕西省出现此类情况的,当地烟草专卖局均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处以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后将烟草返还给商户,可是庆阳市烟草专卖局为什么要全部没收我的卷烟?请庆阳市烟草专卖局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以下附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我认为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出具的告知书有以下两点不合理:
① 适用法律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均不适用于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商户。
② 告知书中将我按照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进行处罚。在告知书中,也并 未写清我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
2014年8月14号,我到烟草专卖局索要被扣的卷烟时,庆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孙琨说:“你这所有的烟草将全部没收,你不要打算将它要回”。后来经我多方打听,在陕西省出现此类情况的,当地烟草专卖局均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处以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后将烟草返还给商户,可是庆阳市烟草专卖局为什么要全部没收我的卷烟?请庆阳市烟草专卖局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以下附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我认为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出具的告知书有以下两点不合理:
① 适用法律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均不适用于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商户。
② 告知书中将我按照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进行处罚。在告知书中,也并 未写清我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