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咨询。现有一离婚协议书,男方在财产分割上注明了财产来源(即房子怎么购买,婚前谁谁带了多少资金注入家庭)这种情况可以吗,对女方有什么不利吗(女方经济状况确实不如男方),若不删改来源问题,会影响以后吗(例如男方毁约以此为证据重新判)
说的是事实的话,那并没有侵害女方的权益啊。
再说,并不是你不认同就没办法了,大额资金进出,总有银行记录可查的。
离婚协议,主要还是分割共同财产,和孩子监护权的共同意见 这2方面。
看清,是共同财产,而不是一方的个人资产。
共同财产:婚后几乎所有的财产性收入都默认为共同财产。(有财产协议的除外)
再说,并不是你不认同就没办法了,大额资金进出,总有银行记录可查的。
离婚协议,主要还是分割共同财产,和孩子监护权的共同意见 这2方面。
看清,是共同财产,而不是一方的个人资产。
共同财产:婚后几乎所有的财产性收入都默认为共同财产。(有财产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