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保险学
专业简介
保险学课程的设置在金融学院已有30多年的历史。自1996年首次招收保险学专业本科生以来,2008年在教育部专业调整后再次实现招生,并于2011年获得保险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自治区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与质量,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基础和实力。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品质优良,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备保险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业集团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保险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
3.熟悉国家有关保险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保险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工作能力;
6.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相关操作系统。
培养方式
1.所属学科:经济学
2.学制与修业年限:标准学制为全日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8年。
3.主要专业课程:
金融学、保险学、社会保险学、保险经营管理学、风险管理学、保险营销学、保险精算、金融市场学等。
4.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专业)实践与调查、实验课、专业实习、科研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5.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