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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毕业证一些东西,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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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毕业证的获取条件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即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公共任选课和专业限选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教学计划各模块的学分规定,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注:(一)、因学生在“公共任选课”、“专业限选课”两个模块中的课程学分合计有可能大于该模块规定的学分,所以在做毕业审核时采取如下原则:对每名学生 “公共任选课”、“专业限选课”及格课程,以模块分类,分别按成绩降序排列(包含奖励学分部分),累加学分,直到满足该模块规定学分为止,剩余的课程不计算在内。
(二)、日、俄语生不修读本年级专业计划中“公共必修课”英语类的课程,具体学分限定在《2006级各专业模块学分分配表》中已标明。


1楼2014-08-28 09:54回复
    关于奖励学分的说明
    (一)、根据学院奖励学分文件通知精神,学生获得的奖励学分可依次抵减公共任选课、专业限选课模块中的等量学分,具体参见下表:
    代码 奖励学分种类 奖励学分数量 抵减课程模块
    1 在校期间获得了某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者 2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2 非国经和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者(必须在本校考取的成绩) 4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3 在校期间考取研究生者 14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4 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科研学术论文者(第一作者) 4-6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5 在校期间获得过省(市)级学习竞赛集体奖项或个人奖项者 6-10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6 参加省(市)级文体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2-6学分 全院任选课模块相应学分
    7 在校期间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通过全国留学外语水平考试者 8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8 在校期间获得律师资格证者 8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9 在校期间获得注册会计师证者 8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10 毕业前应征参军者 6学分 专业限选或全院任选模块相应学分
    注:1、科研论文省级为4学分;国家级为6学分。
    2、教学竞赛集体项目奖每个参加者均获得最低6学分的奖励;获得国家奖项的可给予10学分奖励。
    3、文体比赛集体项目每个参加者均获得最低2学分的奖励;获得国家级乡里的可给6学分奖励。
    4、每学分对应为1门选修课程,成绩统一记2学分,成绩对应的绩点为3,成绩按70分计算。
    (二)、凡申请奖励学分者,必须填写《毕业生奖励学分申请表》,对应一览表的1、2、5、6、7、8、9项者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考取研究生)和10(应征参军者)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复印件,4(发表科研学术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并标记页码。审核完毕原件返还,复印件和申请表存档。
    (三)、申请表填写完毕和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申请表自行到教务网站下载。


    3楼2014-08-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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