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吴礼强╱台北报导】
大陆《广告法修订草案》日前送交审议,未来明星代言商品,必须自己先使用,否则不得代言,做虚假广告将被没收所得并罚款1至2倍;蔡依林、罗志祥(小猪)、王力宏今年光靠广告,都是吸金「4亿族」,未来收入是否受影响?经纪公司异口同声:「不担心。」
小猪拍食品会先试
小猪今年有14支广告,拍食品会先吃、服装在拍照时就穿了,就连以前代言卫生棉,都请女同事先试用;比较容易出包的药品广告不碰触。蔡依林也有14支,经纪人表示台湾的法规已经很严格,所以不管甚麼地区的代言,都一贯审慎,要求看检验合格标章,尤其减肥、保健食品等短期内不一定看得到影响的,就要更小心。
王力宏有7支,宏声说他向来从严审慎商品品质,不担心修法;郭采洁因为《小时代》系列电影,今年拍12支广告,吸金1亿5000万,经纪人叶乃文表示筛选标准是「企业形象好、有口碑的品牌」为主,她曾为电脑代言,也在家用了一段时间才点头接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