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网传辽宁取暖费调整 ?假的!相关部门未发布此类文件
2014-08-27 LRTV新闻中心
今天不少人的手机朋友圈里出现这样一条信息:“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
这条信息是真是假?辽沈晚报记者对省政府、省建设厅就相关内容进行了采访。
今日,省政府回应本报,省政府发布的文件有规则,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发,文件标注“辽政发”,另一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标注“辽政办发”,两者文件序号格式均为“六角括号,年份+数字+号”格式,如辽政发(2014)21号、辽政办(2014)36号等。
省政府提示,希望公众从省政府网站,省政府公告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另外,即使有发布,省住建厅负责发布采暖费内容。省住建厅公用事业处处长回应,今日上午,相关副省长批示,要求核实各种传闻,住建厅与物价、 省政府办公厅进行沟通,各单位均没有发布过相关消息。
(辽沈晚报)

2014-08-27 LRTV新闻中心
今天不少人的手机朋友圈里出现这样一条信息:“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
这条信息是真是假?辽沈晚报记者对省政府、省建设厅就相关内容进行了采访。
今日,省政府回应本报,省政府发布的文件有规则,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发,文件标注“辽政发”,另一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标注“辽政办发”,两者文件序号格式均为“六角括号,年份+数字+号”格式,如辽政发(2014)21号、辽政办(2014)36号等。
省政府提示,希望公众从省政府网站,省政府公告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另外,即使有发布,省住建厅负责发布采暖费内容。省住建厅公用事业处处长回应,今日上午,相关副省长批示,要求核实各种传闻,住建厅与物价、 省政府办公厅进行沟通,各单位均没有发布过相关消息。
(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