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孕妇,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小店经营雨伞,邓智文2014年8月13日在我店里购买了一把雨伞,收货地址是 广东省 汕头市 潮南区 陈店镇 溪北路段一横街一号邓江沄,18023291023,收到货后说伞买错了,要求退货。我将钱退还给了邓智文,他答应将2把伞寄回,但是过去了半个月他也没有寄,我打电话他始终不接,后来换了电话打终于接了,但是明确表示伞不想给了,也不会还钱。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心情和生活,希望有认识此人的给予劝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对邓智文此行为予以谴责!文明社会,怎么会出现了如此没道德没品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