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亚
内容提要
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作为以投资、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在发展农电事业、服务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农电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户户通电”、新农村电气化、农村生物质发电等重大工程,以发展农电事业助推新农村建设。
电力是现代文明的标志,电力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大力发展电力事业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还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实施城镇化战略,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都是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电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使农民群众享受优质电力服务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农电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电力服务,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农电事业一直保持较快发展的势头。特别是1998年以来,通过实施大规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深化农电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即“两改一同价”),我国农电事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超过前50年的总和,农村供电可靠率显著提升,农村用电量大幅度增长,基本实现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到户电价平均降幅超过30%,农村电气化达到了新水平。“十五”期末,全国县、乡、村通电率分别为100%、99.9%和99.8%。县及县以下人均用电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不足0.1千瓦时增长到2005年的1050千瓦时。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村电网发展依然相对滞后。“十五”期末,全国仍有1150万农村人口没有用上电,县及县以下人均用电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村供电可靠率也明显低于城市电网,电力依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加快农电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电力服务,仍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肩负起发展农电事业的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是以投资、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管辖1917个县级供电企业,拥有91万农电员工(其中农村电工约占一半),服务的农村人口约占全国农村人口的4/5。大力发展农电事业,服务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电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始终坚持一切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认真贯彻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服务方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农电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圆满完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基本改变了供电区域内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面貌。二是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推进“两改一同价”,仅农民生活用电价格下降一项,2006年就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212亿元。三是加强农电企业管理,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十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农村供电综合电压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供电可靠率提高0.5个百分点;农电生产人身事故和农村人身触电事故年均下降17.4%和13.6%;农村电力行业服务作风明显好转。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建设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了“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为54.5万无电农户、约188万人解决了通电问题,新增12个基本实现户户通电的省份;共建成19个电气化县、144个电气化乡(镇)、1614个电气化村,较好地满足了建设新农村对电力的需求。特别是“户户通电”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新通电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对推动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容提要
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作为以投资、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在发展农电事业、服务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农电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户户通电”、新农村电气化、农村生物质发电等重大工程,以发展农电事业助推新农村建设。
电力是现代文明的标志,电力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大力发展电力事业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还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实施城镇化战略,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都是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电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使农民群众享受优质电力服务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农电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电力服务,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农电事业一直保持较快发展的势头。特别是1998年以来,通过实施大规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深化农电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即“两改一同价”),我国农电事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超过前50年的总和,农村供电可靠率显著提升,农村用电量大幅度增长,基本实现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到户电价平均降幅超过30%,农村电气化达到了新水平。“十五”期末,全国县、乡、村通电率分别为100%、99.9%和99.8%。县及县以下人均用电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不足0.1千瓦时增长到2005年的1050千瓦时。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村电网发展依然相对滞后。“十五”期末,全国仍有1150万农村人口没有用上电,县及县以下人均用电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村供电可靠率也明显低于城市电网,电力依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加快农电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电力服务,仍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肩负起发展农电事业的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是以投资、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管辖1917个县级供电企业,拥有91万农电员工(其中农村电工约占一半),服务的农村人口约占全国农村人口的4/5。大力发展农电事业,服务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电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始终坚持一切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认真贯彻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服务方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农电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圆满完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基本改变了供电区域内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面貌。二是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推进“两改一同价”,仅农民生活用电价格下降一项,2006年就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212亿元。三是加强农电企业管理,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十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农村供电综合电压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供电可靠率提高0.5个百分点;农电生产人身事故和农村人身触电事故年均下降17.4%和13.6%;农村电力行业服务作风明显好转。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建设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了“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为54.5万无电农户、约188万人解决了通电问题,新增12个基本实现户户通电的省份;共建成19个电气化县、144个电气化乡(镇)、1614个电气化村,较好地满足了建设新农村对电力的需求。特别是“户户通电”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新通电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对推动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