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拾壹1,你这个说法太过主观了,或者说完全是个人意志行为了,如果你觉得你的观点一定是正确的,只需像陈述事实一样直接告诉我答案,我觉得你应该没弄清辩论的基本准则。
2,“你所说的那些现象是一部分肤浅的人纯粹爱美的表现,是没有经过正确途径的了解、认识。然而,汉服运动运动的是什么?我们自然不会只做表面功夫。”
这是你的原话,我对此已经解释得非常清楚了,如果你把这个当成一个辩论的话,你无非把你方范围中,对你不利的地方剥离,主观缩小范围,最终回答一个无需回答的问题。
试问,错误的做法当然错误的结果,而正确的做法结果当然正确,这在逻辑上根本无需作答。
3,我并不认为我所说的汉服运动其应该所为与某部分人的作为偏差有何矛盾。没错,错误的行为不能代表汉服运动,但是正确的行为就代表了汉服运动?还是上面的逻辑,汉服运动中当然包括正确和错误,或者有利和有弊端的方面,你现在只是论证,正确的部分是正确这样一个根本无需论证的事实来反驳我,说穿了就是以偏概全,缺失性比较而已,毫无意义。
4.《综合汉服运动利弊,其利,使人们了解、认识汉服,并从之了解我国古典文化的深刻内涵。其弊,不过是在汉服运动刚开始实行时的了解不当,相信如果真心喜欢汉服的人,终究会认真了解地。况且盲目的喜欢比起弃之若敝来说,哪个更好一些?盲目的喜欢尚可纠正过来,可是连了解都不愿意,这算什么呢?》
《况且此话题所辩乃汉服运动之利弊,并非对汉服所认识、所了解地深刻程度。希望不要偷换概念。谢谢。》--《其利,使人们了解、认识汉服,并从之了解我国古典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分别是你两段完整的回复,你前面口口声声的否认,我们辩论的不是“对汉服所认识、所了解地深刻程度”,也就是说,在你眼里,汉服的认识,了解深刻程度是被你否定的,现在你又反过来强调,“了解认识汉服,并进而了解我国古典文化的深刻内涵”。我觉得我不需要做什么反驳,只需用你自己的观点反驳你自己的论据已经足够了。
5.况且,泱泱小国尚且爱其传统服装,我三千年之大国何以弃之?难道当你穿着汉服走到街上,被别人当作韩服、和服去耻笑的时候,你不会心痛,不会觉得悲哀么?
这一点,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三千年大国走到今天,或者说一个强大的民族能在世界上被认可,无需几件千年前的衣服来招摇。中华民族传承的文明浩瀚如繁星,走到今天又岂止一件汉服能彰显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