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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大贪污犯秦桧专权期间祸国殃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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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公元1127年,宋高宗赵构登基不久,就不断遣使去金国,卑辞厚礼,一意求和。但金国最初兵力强盛,一心想吞灭南宋,根本就不肯承认南宋的重新立国。 面对金军的武力威胁,宋高宗乞和不成,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抗金将帅。
但是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却一直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打压武将的事权,使武将受制于文官。只要出现武将功大、官高、兵多、权重的情况,就会被宋朝统治者视为对皇权的巨大潜在威胁。
然而,只要战争继续下去,南宋朝廷就不得不倚重武将,这与宋朝对武将的猜忌与防范的传统国策相抵触。
南宋初年外敌入侵、战乱不断的特定历史条件使武将事权增重、地位和威望提高,与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发生了冲突。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与武将权力增重之间的矛盾,在南宋初年始终存在。这个矛盾随着抗金形势的变化而升降。
到后来,以宋高宗赵构为首的南宋朝廷出于对武将的防范与猜忌,急于收回诸大将的兵权,甚至不惜放弃收复失地,曲膝求和、偏安江南。


IP属地:山东1楼2014-08-14 14:28回复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宋金再次开战之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金国女真统治集团的内讧,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将士厌战,士气低落,军力日弱。而在侵宋战争中,金军又接连被宋军击败,金国统治区内的各地汉人纷纷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压迫,加之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使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
    在经历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几次大战的挫败之后,作为向来骄横的金国好战分子,把持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也不得不承认南宋『近年军势雄锐,有心争战』(《三朝北盟会编》卷215《征蒙记》)。意识到宋金双方战略态势已经发生逆转之后,兀术采取的策略是,一边虚声恫吓,一边放出允许和谈的信息。
    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要讲和,这当然是宋高宗、秦桧求之不得的。但宋高宗、秦桧却又感到议和的最大障碍是来自那些握有重兵的宋军大将们。
    宋高宗、秦桧明白,收回宋军诸大将兵权和与金国议和这两件事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与金人媾和,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解除诸大将的兵权;而只有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才能确保与金国议和的顺利进行。
    宋高宗赵构要解除宋军诸大将的兵权,不仅是为要议和,而且更是出于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而防范武将做大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历来就重文轻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国策。


    IP属地:山东2楼2014-08-1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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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二次绍兴和议,南宋要对金国称臣,每年要向金国进贡几十万两白银与几十万匹绸缎,还要割让大片国土。
      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宋高宗赵构亲爹宋徽宗赵佶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赵佶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金人将赵佶的尸体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制成好燃料)。
      但是宋高宗赵构当亲王时娶的原配王妃与两个小妾,以及宋高宗赵构的两个亲生女儿,还有宋高宗赵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却没能从金国归来(在被金军掳走后,他们中的不少人被凌辱蹂躏致死)。
      对于金人灭亡北宋、侵占宋朝疆土、屠戮宋朝臣民、害死宋高宗赵构父兄、奸淫赵构母姊与妻女等诸多罪恶,宋高宗赵构并没有感到很耻辱,也没有因此而对金人恨之入骨。
      宋高宗赵构一再奴颜婢膝地屈辱求和,祈求仇敌金人让他当“太平皇帝”。 根据绍兴和议的规定,宋高宗赵构要尊称金国为“大金”,自称曰臣构,每年还要必恭必敬地屈膝跪拜金国皇帝派来的使者。
      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奸相秦桧支持下,南宋朝廷收回三大将的直接带兵权,冤杀抗金名将岳飞。而根据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
      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IP属地:山东6楼2014-08-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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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为了解决财政危机,秦桧大肆横征暴敛,秦桧“密谕江、浙监司暗增民税七八”,结果导致“民力重困,饿死者众”(《文献通考》卷5)。
        为了榨取民脂民膏,秦桧还禁止减免赋税,密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甚至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致使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宋史》卷174《食货志》记载:“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饿死者众”;
        《文献通考》卷5记载:“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亲信曹泳任户部侍郎期间,“巧计百出,必为额外多方聚聚敛,较利之锱铢,割民之脂膏”。
        在秦桧及其党羽的治理下,南宋国困民穷,“饿死者众”,两淮、江南各地普遍出现萧条衰败景象。
        当时南宋老百姓评论说:“自秦太师讲和,民间一日不如一日”(《 胡澹庵 先生文集》卷14《与虞并甫》)
        “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胡铨传》)。
        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出现的这个“萧然”景象,便是当代网络丑类所宣称的和议之后带来的“繁荣”!


        IP属地:山东9楼2014-08-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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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战争期间,宋高宗、秦桧曾以“济军用”为名,向南宋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以资助国防费用。但是在战争结束后,原先增加的赋税不仅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增加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6)。
          在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收刮民脂民膏以媚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
          名义上是南宋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秦桧占有的巨额财产无非是收刮得来的民脂民膏。


          IP属地:山东10楼2014-08-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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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回诸大将兵权之后,秦桧大量选用一些奸贪驽钝的庸人去接管各路宋军,“其任将帅,必选驽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驽将治军“不治兵而治财,刻剥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绝;市井之习成,而训练之法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IP属地:山东13楼2014-08-1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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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秦桧及其党羽的破坏,南宋初年军队的抗敌锐气丧失殆尽。在秦桧专权期间,大部分宋军将士逐渐由能征善战的军人转变成贪财好利的商人,“二十年间,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秦桧还不断缩减宋军的编制与规模,甚至经常克扣军饷。于是南宋军备废弛、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守将缺人,军力日渐衰弱。


              IP属地:山东14楼2014-08-1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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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绍兴和议达成之后,金国女真统治者“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南宋朝廷“不敢不如命”,很快下令将“海州、泗州、涟水在南百姓”“根刷过淮北”。后来,秦桧又写信给金国统治者,“许以所索陕西、河南人次第而遣”。
                绍兴十四年(1144年),宋高宗、秦桧又“命州县根刷,前后归朝人发还金国”。但金人还不满意,于是秦桧又“命尽发前后所得大金、契丹及归朝人五万,还于大金。”
                秦桧这样做的目的既是满足金国的要求,更是为了“阴谋内弱军势,绝后来归降之心。”(《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此外,对于淮河、大散关以北的民众,因不堪忍受金国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宋高宗、秦桧一概拒之于国门之外。
                宋高宗、秦桧下令给宋金交界处的南宋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


                IP属地:山东15楼2014-08-1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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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金国内外交困。然而在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休养,加上南宋每年进贡给金国的大量财富,金国的国力得以恢复,金军将士也养得膘肥体壮。
                  而此时的南宋,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折腾,已经国困民穷,“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金国力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听说金主完颜亮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扑来,宋高宗赵构马上吓得尿裤子,赶紧备船,准备逃亡海上。多亏了临危不惧的文臣虞允文指挥宋军残部凭借长江天险据守,加上金国后来发生内讧,南宋总算又逃过一场劫难。


                  IP属地:山东17楼2014-08-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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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权期间,秦桧还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残害忠良、诛锄异己,受到秦桧陷害的不仅有抗金将领,而且还有很多文人士大夫、正直人士,甚至还有很多平民百姓。
                    秦桧要打击迫害的异己对象,首先是那些过去曾反对过和议的主战派。不仅抗战派武将被打压迫害,而且抗战派文臣,像张浚、赵鼎、王庶、胡铨等人也遭到秦桧的迫害。无恶不作的秦桧,就是要害尽曾经反对议和的人。
                    此外,心胸狭隘的秦桧对以前与他有过不和或弹劾过他的朝臣,即使不是抗战派官员,也要逐一加以打击报复。
                    秦桧指使台官、谏官所弹劾的异己,往往都是“无罪可状”的人。要给他们强加罪名,“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但秦桧为了欲置他们于死地,还惟恐他的党羽不力,所写的弹劾章疏不够尖刻,便经常自己执笔以授言官,所以人们一看就知道:‘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当时,凡是“与秦桧异论者”,即使被罢官为闲职,“奉祠里居”,或“侨居他郡”,也全都在劫难逃,“以次被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8),最终都遭到了秦桧的打击迫害。
                    在秦桧专政期间,“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IP属地:山东18楼2014-08-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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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秦桧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还实行特务统治,大兴告讦之风,鼓励奸佞小人随意诬告无辜,栽赃陷害,炮制冤狱,制造恐怖气氛。“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此风一起,一些贪渎无耻之徒“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宋史》卷473《秦桧传》)。
                      当时的很多卑鄙小人纷纷依附秦桧,不断告密,通过诬告陷害无辜以求升官发财。南宋社会出现了人心惶惶的恐怖局面。


                      IP属地:山东19楼2014-08-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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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在秦桧的晚年,秦桧的权势达到一手遮天的程度,秦桧无端大兴冤狱,陷害异己及其亲属,其残害异己的心理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受到秦桧迫害而家破人亡的人有成百上千之多。
                        绍兴十五年(1145),宋高宗赐秦桧一座宅第,中有藏书楼,赐名“一德格天之阁”。秦桧将张浚、赵鼎、李光和胡铨等五十三人的姓名写在阁内,“欲必杀之而后已”(《宋史》卷473《秦桧传》)。
                        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桧秉政十八年,富贵且极,老病日侵,将除异己者。故使徐磊、张扶论赵汾、张祁交结事。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无全肤,令汾自诬与特进永州居住张浚、责授建宁军节度使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责授果州团练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
                        秦桧晚年一手遮天,亲手炮制了一个冤狱,准备将他最痛恨的那些文臣士大夫一网打尽。
                        据南宋时人吴猎记述,那份“谋大逆”者的名单一旦经秦桧画押,大理寺将立马判以“极刑”,也就是将秦桧所憎恨的那五十三个名士全部杀光。
                        所幸的是在南宋大理寺将此名单上呈秦桧时,“桧夫人王氏却之,语家吏日:‘太师病势如此,且休将这般文字来激恼他’如此者再三。桧死,事遂已。故以桧之恶如此,而其子孙未尽绝灭,盖王氏此举,能全数十家性命故也”。
                        这里将秦桧所憎恨的那些文臣士大夫们“子孙未尽绝灭”之事归功于秦桧老婆王氏拒绝大理寺将“谋大逆”者名单上呈给病入膏肓的秦桧而“能全数十家性命”,虽然明显体现了因果报应的思想,但也说明了秦桧迫害异己的残酷与南宋时人在残酷迫害下的畏惧心理。
                        对于秦桧专权期间丧心病狂地迫害异己之事,南宋时人留正《中兴圣政》与吕中《中兴大事记》均记载:“甚矣,秦桧之忍也!不惟王庶、胡铨、赵鼎、张浚、李光、张九成、洪皓、李显忠、辛企宗之徒相继贬窜,而吕颐浩之子摭、鼎之子汾、王庶之子荀、之奇,皆不免焉。盖(秦)桧之心太狠愎,尤甚于章(悼)、蔡(京)。窜赵鼎而必置之死,杀张浚而犹及其家。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冯璃《论语注》而得祸,末年欲杀张浚、胡寅等五十三人,而秦栓已病不能书。可畏哉! ”


                        IP属地:山东20楼2014-08-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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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的同时,秦桧还极力扶植培养党羽走狗,对“附己者立与擢用”(《宋史》卷473《秦桧传》),“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授以爵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7)。
                          当时的一些奸佞小人,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卨、程克俊、李文会、扬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等,都因附会秦桧而相继被秦桧任用提拔(《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还通过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为党助”(《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当时的文士只要是秦桧的老乡,同时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当时,秦桧同乡吴表臣、林待聘等人号为党魁。
                          秦桧营私结党、任人唯亲,其结果是“非桧亲党, 则不得仕宦”(《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秦桧和他的亲信控制着朝政大权,使南宋朝政极端黑暗腐败。


                          IP属地:山东21楼2014-08-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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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桧为人处世的哲学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秦桧即便是对他的党羽,也是爱之则欲其生,恶之则欲其死。
                            需要利用某人时,秦桧就甜言蜜语,给予对方以高官厚禄,一旦觉得对方用处不大,或对方不能对自己言听计从,或疑忌对方,秦桧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给予对方以无情的打击,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秦桧的诛锄异己,还涉及到秦桧与他的党羽之间为争权夺利而展开的互相倾辄。
                            在秦桧当权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桧不仅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
                            秦桧所荐用的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这些人被选来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必“诬以罪,罢之”。罢之以后,“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并派人去进行监视。(《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IP属地:山东22楼2014-08-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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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南宋三大将之一,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张俊曾经追随秦桧,与秦桧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之后独掌南宋枢密院。张俊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但是秦桧对张俊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张俊,而要由自已独揽。
                              岳飞遇害之后,秦桧立即唆使其党羽江邈“论其罪”,弹劾张俊图谋篡夺皇位”(《三朝北盟会编》卷147)。宋高宗赵构出面担保张俊“无谋反之事”,放了张俊一马(《三朝北盟会编》卷147)。但是把全国的最高军权交给武将掌握,宋高宗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让张俊罢职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169)。
                              在秦桧党羽中,即便是为秦桧在专事和议或倾覆政敌过程中建有汗马功劳者,如在言行上稍一不慎,也会遭到秦桧的贬斥甚至迫害。下列遭贬的几个人,颇具代表性。
                              范同是秦桧党羽,过去一直赞成和议,曾经受到秦桧的举荐。宋高宗、秦桧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时,范同又积极低为他们出谋献策,故曾经得到秦桧重用。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范同向秦桧献计,解除岳飞等三大将兵权,从而平稳成就“绍兴和议”。秦桧就荐举范同为参知政事(副宰相)。
                              等到范同担任参知政事一职之后,“或自奏事,桧忌之”(《宋史》卷380《范同传》),于是秦桧就指使其党羽万俟卨就上章弹劾范同,说他对收兵权一事“贪天功以为己有”,范同“遂罢与祠”。
                              但秦桧“忌之”之意犹未释,万俟卨又论其罪,结果范同被流放偏远地区,“谪居筠州”(《宋史》卷380《范同传》)。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参知政事范同罢,同始赞和议,为秦桧所引,及在政府,或白奏事,桧忌之。右谏议大夫万俟商因论近朝廷收大下兵权归于宥密,而同辄于稠人之中,贪天之功以为己有,望罢其机务。诏同以本官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9)。
                              又据朱熹说:“杀岳飞,范同谋也。胡铨上书言秦桧,桧怒甚,问范:‘如何行遣?’范日:‘只莫采,半年便冷了。若重行遣,适成孺子之名。’秦甚畏范,后出之。”
                              前者是因为范同“或自奏事”,自作主张,难以控制;后者是因为范同城府甚深,心计难泯,令人生畏。无论是前者抑或后者,都触犯了秦桧结党专政之大忌,故“斥而去之”。


                              IP属地:山东23楼2014-08-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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