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给予2014年6月18日之前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一次清理补考机会的通知》现在转发给你们请各班班长将通知落实到每个同学
教务〔2014〕19号
关于给予2014年6月18日之前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一次清理补考机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泉师院教〔2014〕22号)中第四章第十三条:学生修读课程考核不及格,属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应申请重新学习。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及《泉州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学习要缴费。本规定从2014年6月18日起实行。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现给予2014年6月18日之前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一次清理补考的机会。本次清理补考的报名程序为:
1.2014年6月18日之前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填写《清理补考申请表》,送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申请时间:9月1日-9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2.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将学生申请表汇总,公共课名单上报教务处。(时间:9月4日上午)
3.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课清理补考,教务处组织公共课清理补考。(时间:9月9日——9月12日,具体课程及时间安排届时上网通知)
本次清理补考后不及格者,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泉师院教〔2014〕22号)中的规定,需缴费重新学习.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认真组织清理补考。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学生清理补考申请表
2、泉州师范学院学生清理补考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