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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雅医院误判,害死我妹妹,事后不予理会,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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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女儿十五岁花季无辜命丧湖南湘雅,她是一个无任何病症、健健康康的女孩,只是为了追求漂亮到湘雅做个小腿矫正术,但就此葬送了她的宝贵生命;到现在医院还一直在推脱责任。天理何在!在此叩首泣血呼唤,请社会各界正义之士以及领导、媒体伸出援手,共同来维护、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正在成长的祖国花朵的一个15岁的花季少年,多次参加过全国各地“故事大王”比赛,悲剧!就在湖南湘雅二医院8月4号上午11点开始做矫正小腿骨头,8月5号下午去世了!后得知院方隐瞒家属擅自变更主刀医师,篡改病例,事后敷衍了事,仗着强大的后台背景,至今不给出一个真实公道的说法!天理何在!请求人道主义朋友们在微博微信上转发!致敬:人道主义们,全家平安幸福安健!谢谢。。。
















IP属地:安徽1楼2014-08-09 12:18回复
    刚在QQ群看见别人转发的,挺遗憾的!家属节哀!建议如下:
    先要求及时去医院医务科封病历,然后可以去当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请个律师帮忙打官司更好。
    如果按正规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果院方有一定责任是不能摆脱干系的;
    如果院方有重大责任事故(比如家属认为的"实习医师"主刀啊)时(问题在于那个医生不太可能是实习医师,就算是实习医师作主刀,那也是有带教老师在场监督的,也是符合医疗常规的,如果那个医师有医师资格证,之前在其他基层医院做过几年医师,对常规的手术操作还可以的,就算这次是读研究生,在教学医院实习,是可以上台的,如果带教教授认为其手术水平行,也是可以做主刀的),如果法院认为是院方违反医疗操作常规是可以判院方赔偿的,如果是麻醉意外什么的就赔不到很多,因为那是属于手术风险之一,家属签字了承担风险的
    闹事不是办法,要走正规司法程序,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院方有过错法院是可以判院方做相应赔偿的, 法院也判过不少是院方的过错的,判院方赔偿几十万的都有,所以还是要相信法律。


    3楼2014-08-0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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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这个世界没有天理了。。人吃人的社会。。!


      IP属地:湖南4楼2015-02-1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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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哀吧。。


        IP属地:湖南5楼2015-02-1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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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漂亮小闺女,可惜了。
          虽然做家长的都溺爱孩子。
          但是医学的玩意都是有风险的,而且人对药物都会有排斥。或者过敏。而且药毒会残留
          所以作为家长,你们真不该让她去做手术。
          咱不是明星,只是普通的人民。或者老百姓。
          健健康康的,快快乐乐的才是最主要的。
          在这些,贫道只能表示。您节哀吧!


          IP属地:天津6楼2015-05-14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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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那个不是天理 天是无情无私的 这是人道 要靠人去讨还公道 世风日下 庸医害命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5-10-02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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