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样的一篇文章,出自某才子之手,很喜欢,也发到这吧。
二零一零年七月,天晴
——致我在下个晴天等待的青春
总有一种人会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更容易悲伤,那是恋旧恋到自伤的人。
其实记忆是很吝啬的,多数时候的回忆有一半是当下的幻觉,就好像你更容易说出“记得那时的新买的笔记本上一定会写一行矫情的句子……”这样的话,但昔日多数笔记本的扉页上,更多的是晴天的白云吧。
恋旧的人容易悲伤,是因为敏感的他们,早已发现回忆里渐渐消散了许多,自以为会记一辈子的细节。
既然记不得细节,那就想想绝对不会记错的东西好了。丑丑的校服,嬉笑的同伴,用于睡觉的课桌,叫人反胃的练习册。比起某时代里的描写,我们似乎是生活在另一个时空的少年,书里的种种离我们好远,以至于我们不知道青春什么时候来,又什么时候会走。
所以当我们有一天从某时代里醒来,想找找看关于自己的所谓青春,你看到了什么?我也原本以为那是空虚的一段时光,听课做作业就是生命的全部。但是一想到晴天,就立刻会记起操场边上沿着跑道慢慢散步,淡淡聊天的她;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笑容灿烂的他。有晴天的时间就是青春了,干净而温暖的日子里,有着平和却不哀愁的心情。
第一次想到“正青春”这样的字句,就是晴天的操场边,高二七月,期末考试前。起因是什么不记得了,总之是坐在脏兮兮的地上,没有观众,没有伴奏,只有三三两两的二货们,对着天空大唱《晴天》,没有尴尬,没有遮掩,甚至没有原因。只是因为是晴天,是青春,血脉里有那种本能,鼓动我们,为日后的回忆留下珍贵一笔。
只这样一个画面,现在想起来,心里是满满的幸福,爬到到嘴边就变成微微生涩的苦笑,然后脆弱的人,应该已经泪眼婆娑。
曾经的嬉笑怒骂,当时的惊天动地,如今的恋恋不舍,现在的深深怀念。那年在晴天里,放肆的大笑,让长发被风扬起很高,不在意回家之后要老老实实写作业,复习功课,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春光旖旎。谁会想到多年以后同一条路上再也不会有这样的笑脸。
年华渐落,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当年的勇气早已被风干成眼神里一丝所谓冷静,翘课不为某个人,教室不再是唯一的遇见,落花没人再看,雨天也变得令人生厌。
从前时常握在手心里的另一半温暖,什么时候离开了那么遥远,串连不起白色的运动鞋下的脚印里,藏匿了几个浪漫的夜晚。
不过时隔三年,我已只剩下如此漫不经心的叨念,如没有尽头的流浪,期盼心绪随波逐流到下一个晴天,我的青春在那里,一成不变。
——推荐配乐 周杰伦《晴天》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