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
结构化设计,优先:劣后=10:1
借款人车辆抵押担保+宜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国寿财险提供信用保险增信服务
资金运用
受托人利用信托计划资金发放小微信贷和车辆抵押贷款,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利息回报,以实现信托财产
的保值增值,为优先级投资人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信托规模 3300 万元,其中公开募集的优先级规模为3000 万元
信托期限 12 个月,24 个月
最低认购金额
个人投资者最低50 万元,机构投资者最低100 万元,以10 万元递增;每个期限最高投资1500 万元;
(100 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合格投资者”证明)
发行时间 2014 年8 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
12 月期
<300 万,收益8.8%
≥300 万,收益9%
24 月期
<300 万,收益9.8%
≥300 万,收益10%
(注:该数据不作为未来业绩最终保证表现)
收益分配方式 12 月期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和收益;24 月期存续期满6 个月、18 个月、24 个月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分三次分配
收益计算方式 本金×信托单位类型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信托存续天数/365
结构化设计,优先:劣后=10:1
借款人车辆抵押担保+宜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国寿财险提供信用保险增信服务
资金运用
受托人利用信托计划资金发放小微信贷和车辆抵押贷款,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利息回报,以实现信托财产
的保值增值,为优先级投资人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信托规模 3300 万元,其中公开募集的优先级规模为3000 万元
信托期限 12 个月,24 个月
最低认购金额
个人投资者最低50 万元,机构投资者最低100 万元,以10 万元递增;每个期限最高投资1500 万元;
(100 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合格投资者”证明)
发行时间 2014 年8 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
12 月期
<300 万,收益8.8%
≥300 万,收益9%
24 月期
<300 万,收益9.8%
≥300 万,收益10%
(注:该数据不作为未来业绩最终保证表现)
收益分配方式 12 月期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和收益;24 月期存续期满6 个月、18 个月、24 个月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分三次分配
收益计算方式 本金×信托单位类型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信托存续天数/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