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渺小专辑,馥甄的嗓音确实浑厚了,但是浑厚不代表低音就变强了,背景音乐一大,馥甄的小细嗓瞬间就被秒杀了,这几乎就是不争的事实了。当然这是先天的不足,想改变基本也不可能了。所谓渺小唱腔应该是馥甄的一次大胆的尝试吧,但是感觉不是那么的成功,直白点说就是挺失败的。
金曲奖的唱法就是渺小唱腔的升级版吧,粉丝一票都认为好听,我拿给朋友听,得到的评价都是负面的,这就说明,馥甄真的不适合这种唱腔吧。粉丝认为好听不是真的好听,大众认为难听才是真的难听,这是一个真理啊,谁让粉丝太主观了。
个人觉得《to hebe》的时期,唱腔是最能令大众接受的吧,那个时候无论馥甄翻唱什么歌,评论基本都是好听啊、颠覆原唱啊、无限循环之类的。虽然可能被捧得有点高,但是真的很好听,低音不是太低,假声干净漂亮,声音里特别纯粹,没有刻意附加的东西,听着也舒服,再就是那个时候的造型实在是太让人喷鼻血了。
《my love》里是美式唱腔,确实很美式,《my love》这首歌的副歌部分就能感受到。有一些变化,但是不是很大,虽然比前一时期弱一点,但是也还不错。《情敌》里“宿命”偶尔会唱不上去,小燕姐当时采访她的时候,她唱《情敌》里的“宿命”就感觉有些吃力。《girl with one eye》爆发力很强,这首歌褒贬参半吧。翻唱林宥嘉的《傻子》就已经能隐隐约约听到渺小唱腔的影子了。
到现在的《渺小》感觉馥甄的咬字变得很奇怪,但是不是太明显。《不醉不会》那首歌几乎就是《to hebe》时期的唱法,真假音变换的那个厉害啊。其他歌就是歌迷所说的渺小唱腔了,明显馥甄也想弥补自己小细嗓的不足,但是馥甄的低音还是很弱。金曲奖的《亲密爱人》里的几个低音几乎被完全覆盖啊,这个先天的不足只能靠音乐本身的修饰而不是歌者自身了。
我觉得,一个歌手应该不是去试图征服每一首歌,而是应该量力而行,唱适合自己的歌,而不是一味的挑战自己的弱点,歌坛的各路猛将也没有几个敢一下子换一个自己没尝试过,并且也不是太适合自己的曲风吧。冲这一点,默默的为田馥甄勇敢点赞吧。
田馥甄小小的身躯里,蕴藏这巨大的力量。虽然被大众黑唱法路人黑得很惨,但是从单飞之后无论什么状况,坚决不假唱真是值得敬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