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8月4日起正式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等16个地区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
同时,新规还便利了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对此,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策的可实现性对我国经济有利,但现实问题跟这个政策本身有点脱节了。
简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环节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试点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陈炳才表示,这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环节的简化。
据悉,新规实施首日,工行、农行等6家银行在温州的分支机构为10家企业办理资本金意愿结汇10笔、金额323.84万美元。
对于促进资本项目放开的观点,谭雅玲表示,没那么乐观,未来的不确定性很多。
“外商在人民币升值空间中是要套利的,把敞口放得很宽松,有利于把外币或外国资本的币种吸引到中国市场。但不确定性就在于,我们很难判断它是正常的投资还是不正常的投资,所以用了一个试点的方式。”谭雅玲说。
她指出,从金融政策、金融工具的角度,金融要促进实体和实业的发展,包括外国资本,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去谈论金融改革。
结汇资金可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同时,新规还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通知》规定,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后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对此,不少温州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对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是一大利好。
同时,新规还便利了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对此,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策的可实现性对我国经济有利,但现实问题跟这个政策本身有点脱节了。
简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环节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试点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陈炳才表示,这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环节的简化。
据悉,新规实施首日,工行、农行等6家银行在温州的分支机构为10家企业办理资本金意愿结汇10笔、金额323.84万美元。
对于促进资本项目放开的观点,谭雅玲表示,没那么乐观,未来的不确定性很多。
“外商在人民币升值空间中是要套利的,把敞口放得很宽松,有利于把外币或外国资本的币种吸引到中国市场。但不确定性就在于,我们很难判断它是正常的投资还是不正常的投资,所以用了一个试点的方式。”谭雅玲说。
她指出,从金融政策、金融工具的角度,金融要促进实体和实业的发展,包括外国资本,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去谈论金融改革。
结汇资金可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同时,新规还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通知》规定,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后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对此,不少温州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对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