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看到这篇,现在还是很喜欢。
墨碌大的文有自成一派的遣词造句风格,独具匠心,说我是**粉也不足为过(笑)
这篇的设定很大程度上开启了幼小的我的脑洞,充满了“啊,原来还可以这样”的叹号。
完全猜不出下一步的反转,也猜不到结局,出乎意料又情理之中。
即便放到现在,《食客》的情节也绝不过时,甚至远远高于现在的不少小白文。
尤其是黑花两人,他们俩的对手戏实在是……太潮了。
尤其是“见义勇为”的桥段,不合规矩但真的很暖心,我磕的时候萌得哐哐撞大墙,直呼不够啊不够,实在太上头了,看到完结的时候魂儿都要飞了,跪求第二部。
遂爬到微博啃完了番外(喂)
我想墨碌大是一个浪漫主义到了骨子里的人。
以及,又能写校园,又能写刑侦,能写半文言文,还能写杀手梗……还各个都看得我欲罢不能,墨碌大实乃人才,跪下了,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