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吧 关注:335,952贴子:781,801

谁说屌丝不配拥有爱情?(818每个人相似的爱情经历及那些苦难)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4-07-31 15:14回复
    直播贴,没人来吗?


    2楼2014-07-31 15:15
    回复
      和她高中就相识——一个乡下很普通的高中,没有什么波澜,大家都在向着目标的大学努力——虽然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考大学。
      三流高中,她在隔壁班,她是年级第一。高二我们都是文科班,她依然是隔壁班。我不是学渣也不是学霸、她还是年级第一。高三,高二后一向不再分班的学校抽了,重新分班,结果我和她分到了一个班。迫于氛围,一向吊儿郎当的我也开始努力向着不知名的大学奋斗。高三时除了学习外,不知是为了向老师“邀宠”还是缺钱花,还给自己谋了份差事,就是每天大早上开教室门以及晚自习后关门,不记得一年还是一学期一百多块钱吧。一百多块看起来是不多,但是对于家庭普通,一个月两三百生活费的我来说还是蛮可观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这份差事——因为每天晚上关门她总是最后一个走,然后两人的相视一笑。那时候的我并不是很明确的说是喜欢她或者怎么样的,当时只是觉得那感觉很好。总之每天晚上能看到这个笑容,明天我的学习状态就会棒棒的。就这样,我还连续拿了几个年级第一——很多人问怎么那么厉害,我也不知道,也许是运气,也许只是因为本就是三流高中。
      终于,高考结束了,分数出来了。她考得不好,我也是。高考之后,分数出来之前,我们都没有联系过。毕竟不管是学渣还是学霸,在乡下,每个人还是很重视自己的成绩的。估计都在为分数忐忑,知道自己发挥不好吧。
      2010年7月2号。有人说第一次总是会刻骨铭心。


      3楼2014-07-31 15:17
      回复
        2010年7月2号。有人说第一次总是会刻骨铭心。但是我真的忘记是什么状况了,我表白了。然后我们在一起了——所谓的在一起也就是经常一起和同学玩玩吧。很多人可能觉得瞎,怎么可能只是一起玩玩。楼主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那是第一次恋爱,是初恋。我相信有过初恋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状态,难怪说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初恋的对象真的是真真正正的女神,能和她一起走走,已是莫大的荣耀了,能牵手走走,更是上天的恩赐了。不像现在,“女神”遍地都是,这个明星炒作了,于是成为什么什么女神了,过两天又出现另外一个女神了。初恋女友和这种女神压根儿是两种级别。没经历过的人根本不知道那是多么神圣的一件事情。即使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很是感动。
        大学生活开始了,必须开始——尽管又是三流学校。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虽然不是天南海北的那种,也是两座不同城市,算是异地恋吧。我家庭比较普通,典型的毛爷爷说的红五类之一,下中农,虽说现在生活条件提高了,但是城里孩子估计难以理解,即使这样,家里供孩子读大学差不多也是要倾尽全家之力的,尤其是我这种单亲家庭的孩子。所以其实和她在一起,我是有着深深的愧疚感的——家人拼死累活供你读书,你却不认真读书还谈恋爱。当你身具良心和春心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不管怎样,我们的恋爱过程和大部分恋爱中的大学生一样——当然,除了那些家里很有钱的大学生。不同的是,尽管天朝话费一向不低,我们还是坚持了四年每天晚上的睡前通话。


        4楼2014-07-31 15:18
        回复
          大一第一学期,我还是没从高中走出来,保持着学习的劲头。不过可能因为大家都是我这个状态,或者有的人作弊手段比较高明,一学期下来,我成绩只是处于中游。由于可能继承父亲的性格,或者干脆是对成绩的不满,貌似安静的我骨子里还是有着一股叛逆劲儿。估计不止我,很多人也是一样——“心比天高,只叹命比纸薄”。于是,果断选择抛弃了课本,参与各种社团各种组织,希望能从这上面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于是逃课便成了家常便饭。即使有时候根本没事做,也宁愿躺在床上或者网吧泡着不去上课。课外书看了不少,实用的没有,文人骚客,我就占了个“骚”字。就这样,忙着,闲着,吃着,玩着,游戏着,2014年我毕业了——天幸在一个三流学校却遇到无比宽容的老师,当然,有宽容的,有我自以为是宽容的实际是懒得管的。说不得是好是坏,学习上没出彩,二、四级都没报考,实践上也没践出个什么什么乱七八糟的证书来,倒是认识了几个贱得可以的好基友。四年下来,除了女友和一些社团实践,我成了个360°无死角的纯正屌丝了。吃炒饭,,吃麻辣烫(当然,以前的我并不知道6块钱麻辣烫还能泡妞)看速度与激情,看泷泽萝拉,玩DOTA,玩LOL,买书籍,买卫生纸.......


          6楼2014-07-31 15:18
          回复
            其实她家里情况比我好很多,算得上是比较好的家庭了。正如大学时的基友所说:她怎么还没甩了你?其实,到了我们这种层次,看到富二代泡妞或者女友跟富二代跑了什么的,反而没反应了——即使他们不泡,也轮不到我们,即使泡到了,迟早也要跑。有个女朋友算不错了,能交到她这样的女朋友,实在是倾尽我此生所有的运气了。
            年少轻狂总会犯一些错误。大学里面,无论我是成为所谓的“学生干部头头了”还是干脆挂科、上网、玩游戏堕落了、甚至和人玩暧昧了,我从来没听到她说过一次分手,只是每天和平常一样和我打电话,然后告诉我她觉得这样不好,这样不对。在得知我和其他同学有暧昧时,只是默默的哭泣——当我电话她的时候赶紧忍住眼泪。这时候我才真正明白我在她心中的重要性。有人说你现任的贴心男友是他前几任女友留下的遗产。男人不经历是永远不会成熟的。从此以后,我都会与任何有交集的女生保持一定距离。


            7楼2014-07-31 15:19
            回复
              毕业后,身上就一个毕业证和学位证。但还是来到了广州,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而她是五年制,因此还在学校读书。其实来广州不是我本意。虽然出身不高,但是像我们这种90后,即使是农村人,但不是特别贫穷的农村的话,基本上还是在家里娇生惯养的,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粗活,更不用说离开家里一个人跑出省了。本来是在家乡小城市找到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的,月薪3000左右,包吃不包住,但是可以住在亲戚家,所以对于我来说,这还算分不错的差事了。前面说过,我就是那种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虽然内心不甘平庸、有着各种理想,却往往死死抓住手头的安乐不肯放手的人——或许是我这个年纪的人都有这种想法。她是个很粘我的女孩子,粘到很多男孩子估计都会烦的程度。于是,我将内心的矛盾告诉她,以为她一定是让我留下来,这次,我错了。我从来没想到过这么安静的女孩子内心会有这么多我从来不曾了解的想法——或许正是初恋的懵懂无知吧。“一个男孩子,不趁着年轻的时候多闯闯,贪图安乐,不管别人如何,是我都会看不起他的”。很简单的话语,每个人可能说过或者听过。但是估计很少人从初恋情人那里听到过吧。所以我决定出去。


              8楼2014-07-31 15:19
              回复
                正值“康师傅”天下皆知的时候,我还在为了找工作而奔波。如果不是每晚依旧准时的电话,我想我是坚持不下去的。住的城中村,每天晚上12点多还有人在自嗨,每天早上6点左右就有人起来敲敲打打。吃的太贵,只能顿顿炒饭。韩寒和小四正“爱”的你死我活的时候,我依然找不到工作。不学无术的后果,在我身上尽显无疑。还好每天晚上能听到她的安慰,足矣。
                今天,就是刚刚。房东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帮我找到一个工作机会。难道是感动上天?难道是房东的女儿看上我了?这么狗血的剧情不会上演吧。怀着半信半疑的心情,赶回出租屋。房东给我看了条微博:“8月20号,骆驼公司三周年店庆招模特和代言人,普通人都可以去,待遇好,还送鞋子,你身材这么好,长的也不差,去试试吧。”估计我激动的颤抖也让房东热泪盈眶了。“你TMD逗我???!!我是男的,它是招女的代言人好吗???!!!”


                9楼2014-07-31 15:19
                回复


                  10楼2014-07-31 15:20
                  回复


                    11楼2014-07-31 15:20
                    回复
                      是楼主自己的故事么


                      14楼2014-07-31 15:25
                      收起回复


                        16楼2014-07-31 15:26
                        回复
                          这下子贴图片上去总不会删了吧


                          17楼2014-07-31 15:27
                          回复
                            给个赞


                            18楼2014-07-31 15:27
                            回复
                              出售瓜子可乐小板凳瞧一瞧看一看啦...


                              20楼2014-07-31 15: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