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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你是死心了,然后回到了英格兰。
闻着属于这座城市的温热气息,你竟有些想流泪,你甚至恍惚觉得这里是否才是你的故乡,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就好像你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好久好久。
利物浦的空气其实不比雾都伦敦好多少,更别说是和自己原来居住的地方相比了,可你就是喜欢这座城市,就因为这里的人淳朴的性格就值得你来。
四年一次的世界杯燃起了人们心中的热情,街上随处可见穿着英格兰国家队队服的人,有的姑娘会别出心裁的在脸上画个小小的英格兰旗帜,英格兰比赛那天酒吧里人熙熙攘攘,街边的大屏幕会直播赛事,于是一帮人也会围在那儿看球。
你突然想起不知道曾经和你说过,英格兰的球迷是世界上最热情的球迷,现在想想到也有道理。
思量半天你才恍然大悟。
是吴世勋。
当他得知你喜欢英格兰之后就这样说,当时你还把这句话记在本子上,只可惜那本宝贝本子还是被你丢了。
你果然还是忘不了他。
就算时光会如真的如同电影中所说的那般流失,他也早早地就成为的心口的一粒朱砂痣,成为身体里的一部分,一旦割舍,两败俱伤。
英格兰对战乌拉圭那天你穿着队长Gerrard的四号球衣和闺蜜Ancia来到酒吧,Ancia一脸紧张的看着你,然后抱怨担心说英格兰已经输给意大利了再输给乌拉圭就要回家了可是乌拉圭那么强怎么办。
你安慰她说没关系,其实你心里也没底,比赛的变数总是很大的,况且现在的英格兰已经离原先的辉煌越来越远。
这就好像是盛放如莲的烟火无论再怎么令人惊叹,终是会销声匿迹。
但那只一瞬惊艳,却让人在已无法忘记,令人刻骨铭心。
然后,万劫不复。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此时乌拉圭已经领先一分,你看上去没有多大表情,而攥着球衣的左手已经把球衣生生攥出了几个印子,右手手心也在冒着汗。
75’ Rooney’s goal
整个酒吧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唱起了同一首歌。你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和Ancia一起大叫起来。
[不,就算鲁尼破了球荒,英格兰也还是赢不了。]
耳畔突然传来他熟悉的港普,你觉得自己最近可能太忙了以至于出现了幻觉,转过身去,却真的看见了那个昔日的少年。
[吴世勋?]你呆呆地愣在原地,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热。
[在这个世界上,奇迹不会太多。]他轻轻摇了摇头。
你没时间思考他是怎么来到这儿,也没时间来回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只是他说英格兰会输就想和他谈谈人生。
[凭什么?]你直直地看着他,如此质问道。
他欲言又止,此时解说员突然激动起来,你飞快转过头去,却发现乌拉圭队又进一球。
你没了心思和他说话,此时离完场还有不到5分钟。
你突然发现这三百秒其实这么短暂。
英格兰输掉了比赛。
球迷的脸上尽是失望与不舍。
明明已经这么努力了,却还是没有等到机会就被按下停止键。
天佑英格兰,天佑英格兰,何曾几时上帝曾经这样做过?
人群渐渐散了,你失神了好久才发现自己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直往下淌。
你渐渐回过神来,他一直没说话,静静地注视着你,眼里闪烁着未名的光。
这一次是你先发话了。
[我要回家了。]
他朝你挥挥手。
[再见。]
你使劲向前奔跑,到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要消耗光了才停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你回过头去,没有看见那人的身影。
没有失望。
没有失望。
他是永远不会回头永远不会追上来的吴世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