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时的我的智商就跟草履虫似的,没有多想,之后依然嘻嘻哈哈的喝酒唱歌。
“秦阳很牛逼的介绍他,说他是“中巴”混血,当时我对中巴这个词觉得很逆天,就热血沸腾的接了句:“我还‘大巴’混血呢!”
“中巴”用很生硬的中文认真解释道:“他没有说错,我是中国和巴基斯坦的混血儿。”我愣了一下,原来是这个含义。他继续问我‘大巴’是怎么来的,为了挽回面子,我一咬牙一闭眼就胡诌了一个“我是大不列颠和巴勒斯坦的混血儿!”
得亏我地理学得好,人家当时就用很崇敬的眼光看着我:“血都混成这样了,还是一个东方人的样子,实在得说,你的血混的很失败啊!”
秦阳立马就调侃道:“看你,血都混那么杂了,外语都不会说一个,那么多血你白混了啊!”
“谁说我不会?”那时我大概有些喝醉了,伸出两根手指对他们说:“我会说两种!”
“那你说啊!”他们都是一副很期待是样子等我开口,我顿了顿,干咳了一声:
“%&*
#¥#+=@!”
语言似乎有些乱码,秦阳听着皱着眉说:“你在说什么鸟语?”
我理足气壮的说:“大不列颠和巴勒斯坦语。”
“中巴”一脸迷茫的说:“我也略听得懂巴勒斯坦语,但我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说:“我上唇在说巴勒斯坦语,下唇在说大不列颠语。”
两人很无语:“那你分开说。”
“分不开。”
“为什么?”
“因为我爸妈一起教的啊,嘿嘿。”
中巴对我这独门独创的“双语法”佩服的五体投地,五脏落地,后来他真的说了一段巴勒斯坦语,听起来很像rap。
我回过神来,盯了他许久:“你怎么会在这。”
“路过,路过,呵呵。”
上课铃一响,中巴很快消失了,而我没有细想,因为手心忽然一阵剧痛,那个无良的校医生生把壶给拽了下来。
一万只草泥马呼啸而过。
现在,我的手就像哆啦a梦。
为了两只手看起来协调一点,我又要求那个校医把我另一只手包了起来。我挥舞着两只又白又圆的拳头对白蓝说:“我现在感觉我整个人都萌萌哒!”
白蓝冷笑一下,问我:“作为一个逗比,你感觉压力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