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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是治超乱象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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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审计厅日前完成的对云南4个州市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显示,超限治理经费大部分用于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52%;公路维护保养及站点建设仅占总支出数的16%,公路养护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治超费用一半发工资,养护公路不足二成,听起来好像是在说笑话,却是事实。笔者因为工作原因认识一些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眼里工资发多少根本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能不能被领导安排去值夜班查超载。看到这里,千万别被他们热爱工作的精神所感动,“要想富上公路,一夜罚成万元户”才是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同时也是业内的“潜规则”,社会上的公开秘密。云南省审计厅的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专项审计调查中,所查到的金额只是治超罚款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因为没开票,不知去向。
  其实早在1994年,《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规定,只有公安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但现在除了交警以外,交通部门下属的路政、运管、超限站纷纷戴上红箍开始查车查超载,并且绝大部分以罚款作为超限治理的主要手段,其实他们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为了治理超载,而是为了创收,罚完款就放车,至于公路被超载货车压坏了怎么办?国家财政出钱修呗,反正不碍我发财的事!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交通部门“以罚代管”,甚至把上路罚款当成摇钱树的情况下,笔者对公路超载治理效果的感受,与文中“经过多年整治,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基本得到遏制”的说法,恰恰相反。笔者家乡有一条路,大货车空车过去的这侧路面七八年也压不坏,始终光滑如镜,而大货车满载归来的那侧路面,一两年就要大修一次。为什么呢?原来众多大货车车主为了把罚款挣回来,超载额度成倍飙升,以至于公路被超载货车压得开裂下陷,你说治理公路超载工作是不是越来越严峻?
  因此,笔者觉得,停止“以罚代管”手段才是解决这一乱象的唯一办法。要知道处罚不是目的,防止和避免超载车辆“带病上路”才是执法的目的。各级部门应该立即停止对超载进行罚款的行为,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30吨,两轴车辆不能超过20吨,一旦超载就采取扣车卸载的措施,这才是治理公路超载的正确途径。(高世鹏)


1楼2014-07-22 16: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