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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金兵器谱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刚定了他的<江湖外史>,等待书到中~~~~

貌似只是<古金兵器谱>加上一部分后来的随想,后来那些始终是没有早先这本的抓人力量了,据说近年要完成一本早先的心愿,继续期待~~~


1楼2008-02-01 11:31回复
    • 220.163.212.*
    王怜花自序:


    引子:我的江湖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那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中午12点前读完,因为十二点前必须还给租书店。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但王枫此人很重要,因为他只看金庸,不看古龙——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仍然看不上古龙。这是有代表性的一种阅读标准,其经典表述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是武侠。”不瞒诸位,当年我和王枫的看法一模一样。看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倚碧鸳书神侠”后,别的武籍一看,最多是“紫霞神功”的水准,不入法眼。当时我住北大32楼307,斜对面304住着一位同班大侠韩荣刚,他读完金庸后,又将古龙,卧龙生,柳残阳,独孤红,诸葛青云,司马紫烟,温瑞安,以及海淀良友书店的所有武功秘籍一网打尽。本科四年,他专攻武学,但考试都能过,是个奇才。且说有一天我在他桌上看到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随手一翻,读到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我不禁笑出声来,我知道这是轻蔑的笑声。我说:这种烂书你也看。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多年后的某一天我猛然醒悟:韩兄那一笑是大智的一笑)。这之后的又一天,我看到我所敬佩的师兄邱小刚毕业后路过北京,随身带着《陆小风》。后来又知道邱兄当时是心生厌倦,出走鄂伦春,只身所带竟然就是古龙。到了1989年的夏天,我突然迷上了古龙,说来脸红,看的第一本古龙正是小李飞刀,海天出版社1988年版,此刻仍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书架上。十多年来,我发现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古金。2000年夏天我和沈灏在广州的木兰英酒吧谈古论金,我说看了古龙再看金庸,觉得金庸太重,就会更喜欢古龙。沈灏说会有一个否定之否定,最后又会重新喜欢金庸。

      我时常想,造化是多么的神秘和奇妙:既生金,又生古。假如江湖上只有金庸,或者只有古龙,那将是我们多大的遗憾。作为一个汉语的热爱者,我常常会对造化深怀感恩之心:在汉语支离破碎苦难深重的二十世纪,上苍还是同时赐予我们金庸和古龙所创造的汉语奇迹。

      对我来说,金庸和古龙的书,不仅给我带来阅读的快乐,带来愉悦和慰迹,而且也加深我对道路问题的迷恋——这是我长久关注的问题。《古金兵器谱》,是我对古龙和金庸书中一些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一种描述。在这背后,是威廉·詹姆斯的一句话: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2楼2008-02-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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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2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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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花再次出场,已到第十六章:

        一个人飘飘自后堂走了出来,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正是那妙僧无花。

        最后三章才浓墨重彩写无花。在莆田南少林寺中,楚留香,无花和天峰大师泡茶那一节 
       
       
      ,于无声处惊心动魄。三个人心照不宣地演绎一场生死茶会,表面波澜不惊,心底波涛起伏。在生死关头,三人在谈吐中所表现出的机锋、定力和风度,都是汉人传统中最精妙的精神写照。

        在戏的大幕就要落下时,楚留香对无花有一个评价:“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无论多卑鄙,多可恶的话,你竟都能用最温柔,最文雅的语调说出来”。这之前,他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只可惜那时我纵然怀疑世上的每一个人,也不会怀疑到连琴声都不愿沾着杀气的无花身上。”楚留香说。而无花则说:“你我的友情,到现在所剩下的,已不如眼睛里的沙粒多了。”

        既已如此,他们之间免不了要有一战。当无花败于香帅时,无花的神色和古龙的笔调一样冷静:

        “很好,我今日总算证实,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

        他的语调那么平淡,就像刚才证实的只不过是场输赢不大的赌博而已,任何人也听不出他已将生命投注到这场赌博中。

        楚留香叹了口气,道:“你虽已输了,但无论如何,你的确输得很有风度。”

        无花发出一声短促的笑,道:“我若胜了,会更有风度的,只可惜这件事已永远没有机会证实了,是么?”

        楚留香黯然道:“不错,你的确永远没有胜的机会了。”

        无花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形像的最好的写照,他说:“楚留香,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让那种人沾我的一根手指”。说完,他就自尽了。他是太骄傲了。普天之下,或许只有楚留香,西门吹雪,李寻欢,叶孤城,陆小风这样的人才配和他做朋友或对手。不错,骄傲,还有孤洁,是他的本性。对“洁”的境界的追求,是汉人形像中另一个重要的传统。这样的人,必须忍受孤独和寂寞,并且绝不妥协。无花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他的辞典中,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这样的俗语。按书中的安排,无花是反面角色,但当你看完全书,挥之不去的竟然只是无花的“孤洁”的形像,这可能是叙事学上人物有时不受作者控制的经典案例,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司汤达的于连。《世说新语》所谓“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那正是无花的风神。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只用了几天就放弃“无花”这个ID呢。除了我很不喜欢古龙在《大沙漠》中让无花复活变成“吴菊轩”这个狗尾续貂的安排外,我以为如今的江湖,如今讲汉语的地方已容不下无花这种人了。此外,无花的问题在于他的心胸不够宽广,身世遮住了他的双眼,使他看不清自己和世界,而他本来是可以有更广阔的道路的。如果用三重境界说来衡量的话,无花只到达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重境界。相比之下,另一个和尚,金庸《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到达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最高境界。


      4楼2008-02-0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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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走过大地 不留痕迹,那无名的老僧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 血海深仇 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 
         
         
        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的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象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

          “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的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象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十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5楼2008-02-0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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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惟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6楼2008-02-0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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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 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做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唯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 
             
             
            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rou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8楼2008-02-0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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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貌似写马夫人和林仙儿的两章都发不成.


              11楼2008-02-01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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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发标题试试



                5.江湖情色之一,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6.江湖情色之二,林仙儿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西


                12楼2008-02-0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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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2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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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献给小昭的诗







                   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旧作《赠别的歌谣》










                    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有清平送我的一首绝句:“太白枝头看,花开不计年,杯中浮日月,楼外是青天。”我很喜欢。同时他还写了他的志趣:武侠,睡觉。这是1988年的事。我和清平在1984年冬就已一见如故,按郁文的说法是:缘诗,缘酒,缘武侠。在《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我提及过清平曾经三天三夜躺在被窝里读金庸的事迹。清平最喜爱的人物是小昭,他一直跟我说要给小昭写一首诗。我很耐心地等着,终于在1990年冬天等到了,诗刊发在当时我们自办的同人诗刊《发现》第一期上,全诗如下:



                    小昭[金庸人物之一]


                    海水的颜色已不如当年了

                    中国的草木在为另一些人流泪

                    小昭,小昭

                    你处女的眸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么

                    你腮边的泪痕还灿若桃花么

                    你的公子娶了另一位胡女

                    痴心的阿离走在了佛的前头

                    周姑娘依旧浪迹江湖

                    小昭,小昭

                    你在那张锦椅上坐了这么久

                    离你的公子更远了么

                    光明顶的圣火早已熄了

                    大都城里换了个中国皇帝

                    不是你的公子,他与伙伴们已失散多年

                    那两把宝刀宝剑也成了两堆废铁

                    小昭,小昭

                    那首小曲,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唱起来还是从前的调子么




                    这里,对小昭的感情已不仅仅是喜爱;这里有心痛的感觉,有无可挽回的深深叹息,有不堪回首的悲凉思绪;这里是长歌当哭,远望当归。这是黯然销魂的别赋——为小昭的生离别。

                    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我特别偏爱《倚天屠龙》,小昭、赵敏、黛绮丝、谢逊,都是我喜欢的人物。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还来不及多想,小昭姑娘一生的幸福已被断送,他们之间已是东西相隔永参商。金庸在书中的给小昭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一次书写都为小昭的命运做着令人心悸的铺垫。终于结局来了,小昭姑娘变成了圣处女。那可能是人间最悲惨的命运安排,其凄宛哀绝,唯七心海棠程灵素可堪比拟: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而生离痛于死别,当小昭走时,金庸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风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最后一句令人绝望。而时过境迁,中国的草木已是在为另一些人流泪了。。。。。。深情如清平者,寥若晨星。

                    清平原打算写一系列金庸人物,后来不知何故未见他篇。1992年我收到他给我的一首诗《秋天的酒:寄蔡》:


                    离别了家乡告别了姑娘

                    一支歌唱到今天已不能再唱

                    兄弟啊,你可知秋天已经到来

                    天蓝的像酒,我们往日痛饮的酒

                    窖藏到今天还剩最后一缸

                    这缸酒流淌我们也流淌

                    这缸酒芬芳我们也芬芳

                    这缸酒是神农一生的心血呀,这缸酒

                    是献给戒酒的酒徒的,这些一言难尽的好人

                    就是我们呀,这些在秋天走散的兄弟

                    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好的人




                    清平最惊艳的诗句是《我们》中的两行:



                    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

                    她说:青丝,青丝啊。




                    我以为这也是献给小昭的诗。


                  14楼2008-02-0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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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远方一无所有,西门吹雪和花满楼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海子









                      “他吹的是雪,不是血。他剑上的血。”这是西门吹雪,一个最冷的剑客。

                     
                     
                     
                      “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这是花满楼,一个双眼看不见东西的瞎子。

                      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古龙相反相成的两种情怀:一种孤洁,骄傲,冷血,遗世独立,将生命的全部附丽于一种道(在西门吹雪身上是杀人的剑道),最终那道比生命更重要。另一种则对生命本身充满热爱,享受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用微笑来面对。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

                      “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这就是西门吹雪的美学。当花满楼听完西门吹雪这段话后,他对陆小凤说:

                      “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怎么会练成那种剑法的了。因为他竟真的将杀人当作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他已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给这件事,只有杀人时,他才是真正活着,别的时候,他不过是在等而已。”

                      那些才情孤高而时运不济的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快意恩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这种心态,都会把某一门技艺练到高处不胜寒的境地。你猜我想起了谁,我想起了鲁讯和他的“一个都不宽恕”。

                      那么花满楼呢?他的美学是: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并享受美,强调境由心造,从一朵花一粒沙中看到整个世界,并且,像海明威说的那样,在重压下保持优雅风度。这是另一种境界,带着禅的意味。林语堂曾经将它总结为生活的艺术。不过,十八岁的张爱玲却已参透了其中的秘密: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请注意句式:不是不能)。我懂得怎么欣赏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巅的绿叶。”

                      然而,就在如此的情境下,她紧跟着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个女人的天份该有多高,注定她一生痛苦。古龙的高明在于,他给这两人都安排了性格的转机。西门吹雪遭遇孙秀青后,生命中突然有了温情,他的剑不再逢人必杀。“西门吹雪也不禁笑了。他很少笑,可是他笑的时候,就像春风吹过大地。”西门吹雪有了情,然而这一来,他的剑法中也有了弱点,因为他突然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不如叶孤城快了。而花满楼在眼看着石秀云死在他怀里,眼看着上官飞燕黯然离去后,“忽然觉得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回想他和石秀云相见的那一场景,令人久久难忘:

                      石秀云垂着头,忽然问:“我们以后再见面时,你还认不认得我?”

                      花满楼道:“我当然能听得出你的声音。”

                      石秀云道:“可是……假如我那时变成哑吧呢?”

                      花满楼也怔住了……

                      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发觉她已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柔声道:“你摸摸我的脸,以后我就算不能说话了,你只要摸摸我的脸,也会认出我来的,是不是?”

                      花满楼无言地点点头,只觉自己的指尖,已触及了她光滑如丝缎的面颊。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感情。

                      这是我读过的最美丽的爱情书写之一,其中有一种让人感到不安的不祥预兆,这不安中又蕴藏着惊人的美。


                    15楼2008-02-0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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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我会想像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两个人的样子,他们的日常姿态。一定是看上去很美。不过,这时我就会想,幸好,我不必像他们那样生活


                      16楼2008-02-0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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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一本书有一本书的命运一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叶孤城走了那一步,那并无可厚非,因为那种事就像他说的:成就是王,败就是贼。他对世事是看得很深很透的,他的“不智”在于他没有看清自己,没有看清他本质上不是那种人,这是他的悲剧所在。而江山如画,一代又一代的精英总在演绎着同一个故事,重复着同一种命运,正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之人复哀后人”。不过,当然了,这就是中国生活,这就是中国故事。我想起了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的一句脏话:“政治就像女人的阴道,再脏也有人搞。”


                        18楼2008-02-0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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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蠢男子之歌,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 






                          迎风流一千次热泪吧仿佛把蜡烛点燃掖进衣袖里
                          下一千盘棋,赌一千回咒吧在一千张纸上写下一千个“我爱你”

                             ——麦芒《蠢男子之歌》







                           一个男人到底可以爱一个女人到什么地步,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为我讨论这个问题提供了经典的案例。为了更好地进行讨论,我想先从《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封面故事和麦芒的一组诗说起。

                            1997年2月14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个名为“别人的爱情是那么美丽”的封面故事,讲了一组爱情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蠢男子,最后一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个聪明人。在两个蠢男子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用献血后得到的几十元补贴买玩具熊送给一个他单恋已久的一个英语系漂亮女生的穷小子。当然啦,漂亮女生有不少于一个的玩具熊和倾慕者。在讲这个故事时,穷小子已经做到了每月挣5000元,并且有一个对5000元很满足的女友。“我可以买许多个玩具熊了,但我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当年那个用‘卖血钱’买玩具熊的傻小子不复存在,我对他充满思念之情。”在故事的结尾,穷小子这样说自己。

                            《蠢男子之歌》是我的朋友诗人麦芒1990年写的一组诗,其中的《第三献辞:给亲爱的朋友》这样写道:

                            我把你们首先当作一个整体,亲爱的朋友在难忘的夜晚你们就是天幕悬挂着星星的睡眠和基督的面容虽生犹死和虽死犹生,这两个相反的成语多么一致地概括出我们在人世二十几年备感荣幸的客观处境

                            然后你们是个人,是一个个出生日和出生地,操着各自的口音向那些奇怪的女人求爱在大学里烟雾缭绕的下流聚会上有的狂饮,有的痛哭失声有的沉静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微笑这分别构成伟大诗歌的纯洁内涵因此我想念你们,借以饶恕曾经对我们不忠的时代和女人饶恕那穷困的生活和野蛮的风景以及自己的种种过错,千里之外或是咫尺之内,我都能触摸到你们熟悉的脸,比想像的还要英俊动人现在,请你们也想念我,一个蠢男子,肝比心更大,除了赞美,什么也不愿听

                            这是1990年,麦芒将他和他亲爱的朋友们(应该包括我)总结为“蠢男子”。差不多同时,我的另一位朋友臧棣在一首诗中写道:

                            爱情是一种疾病。

                            在讨论胡逸之和阿飞之前,我还得说说我自己。我得说我曾经也是一个蠢男子。大概也是在1990年,我写过一首名为《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的诗,写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为爱一个女生几乎献出了一切,而最后……不,我就不说结果了,还是请大家猜一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在另一首诗中,我写道:

                            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这三句诗写给我在1988年北京寒冬一段伤痛的日子,最后我靠一套《倚天屠龙记》和若干劣质红酒度过那年冬天。现在让我们一起重温《鹿鼎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断,看一看胡逸之的爱情哲学。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胜美刀王”胡逸之曾经是风流倜傥的武林第一美男子,某日在四川成都无意中看了陈圆圆陈姑娘一眼,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了能看上陈姑娘一眼,他扮成乡农去三圣庙做了伙计,二十三年中他跟陈姑娘说了三十九句话,他的心思陈姑娘她是一点也不知。其时韦小宝则迷上了陈圆圆与李自成的私生女阿珂,苦于搞不到手。这一日,因缘际会,胡逸之和吴六奇、韦小宝相聚在广西柳江的一艘船上。

                            胡逸之说:“说来惭愧,兄弟二十余年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我在三圣庙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心满意足,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说到这里,吴之奇听不下去了,刚想劝劝胡兄,不料胡逸之却道:“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我不起,咱们就此别过。”韦小宝听得入港,大呼“且慢”。小宝说:“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胡逸之道:“小兄弟,这话可不太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地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


                          21楼2008-02-0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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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如此啊,好兄弟——胡一刀和苗人凤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旧作《如此啊,好兄弟》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沉迷于看碟,一天至少一片。我喜欢那些讲男人之间、特别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的片子,比如《红潮风暴》、《刺激1995》、《七宗罪》。在漫长的重温古金的日常生活中,我常常想,在胡一刀和苗人凤,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李寻欢和郭嵩阳,阿飞和荆无命,傅红雪和叶开,楚留香和无花,沈浪和王怜花,乃至于我想像中的萧峰和萧十一郎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和心路呢?

                              《雪山飞狐》是一本结构精致的小说,其叙事模式类似黑泽名的《罗生门》,即由不同的人讲述同一件事,结果各不相同。不过,也仅仅是类似而已。黑泽明要探讨的是人性中很深层的隐秘的东西,而金庸的叙事不过是当事人从个人利害出发的趋利避害的手段。虽然如此,《雪山飞狐》仍然是一部“逸品”级的奇书。而我所感兴趣的,是书中两个主要人物胡一刀和苗人凤之间的故事——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胡一刀和苗人凤这两个当世武功最高者,因为一个误会的世仇而不得不一战。交战前,刚刚分娩才三天的胡夫人执意为胡一刀做了一桌菜,胡一刀正吃时,金面佛苗人凤到了,以下是宝树和尚(也就是跌打医生阎基)的叙述:

                              胡一刀头也不抬,说道:“吃罢。”金面佛道:“好。”坐在他的对面,端起碗就要喝酒。田相公忙伸手拦住,说道:“苗大侠,须防酒肉中有什么古怪。”金面佛道:“素闻胡一刀是铁铮铮的汉子,行事光明磊落,岂能暗算害我?”举起碗一仰脖子,一口喝干,挟块鸡肉吃了……

                              胡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胡一刀哈哈笑道:“妹子,你是女中丈夫,你也算得上一个。”夫人向金面佛道:“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说着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

                              金面佛似乎不爱说话,只双眉一扬,又说道:“好。”接过酒碗。范帮主一直在旁沉着脸,这时抢上一步,叫道:“苗大侠,须防最毒妇人心。”金面佛眉头一皱,不去理他,自行将酒喝了,夫人抱着孩子,说道:“苗大侠,你有什么放不下之事,先跟我说,否则若你一个失手,给我丈夫杀了,你这些朋友,嘿嘿,未必能给你办什么事。”

                              苗人凤说出一件未了之事,是一个叫商剑鸣的仇人。之后,胡一刀拜托后事,读来颇为惊心:

                              金面佛道:“胡一刀,你心中有什么放不下之事?”胡一刀抹抹嘴,站起身来,说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我[宝树]心里想:“常言道:斩草除根,金面佛若将胡一刀杀了,哪肯放过他妻儿?他居然还怕金面佛忘记,特地提上一提。”哪知金面佛说道:“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孩子一般看待。”

                              这里面有一种东西是宝树和尚、田相公、范帮主这样的人不能想像和理解的。当天夜里,胡一刀狂奔三百里,割了八卦刀商剑鸣的头回来,第二天和苗人凤打完后才把人头给他。两人就这样惺惺相惜地打了数日,晚上还抵足长谈。后来苗人凤的刀划破胡一刀的手臂,因刀已被人喂了毒药,胡一刀中毒而死,以下是苗若兰的叙述:

                              那时我爹爹也知道是刀口上喂了剧毒的药物。胡伯母见我爹爹沉吟不语,说道:“苗大侠,这柄刀是你向朋友借的,咱家大哥固然不知道刀上有毒,谅你也不知情,否则这种下流兵刃,你两人怎能用它?这是命该如此,怪不得谁。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日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相照,义重如山,你既答应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说着横刀在颈中一割,立时死去。

                              在汉人的精神传统中,一直有“季札挂剑”、“雪夜访戴”、“倾盖如故”这样的情结,讲的都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故事。这也是汉人的精神中令人神往的部分。“义”之一字,在汉语中是一个关键词,但却只可意会,难于言传。事实上,它就是通过这些故事来代代相传的。我的朋友范山,对萧峰的评价就是四个字:义薄云天。他也用这四个字评价我们的另一朋友邱小刚。我记得邱曾经和我说过这样的话: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是最深的,其次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而女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真正的关系的。

                              《武林外史》是古龙转折期的开山之作,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沈浪和王怜花之间由敌而友的故事,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故事的另一种经典叙事。这里先不表,留待后话。现在我想起的是1988年大学毕业时写给范山的一首歌谣体短诗《如此啊,好兄弟》:

                              在肮脏的街角

                              我们相依而眠

                              呼吸那么安详

                              如此啊,好兄弟

                              纵马跃过市场

                              怀抱心爱礼物

                              爱人那么美好

                              如此啊,好兄弟

                              在古老的村庄

                              我们漫步而行

                              歌声那么瘦弱

                              如此啊,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范山一直固执而自私地认为,这是我写的最好的诗篇。


                            23楼2008-02-0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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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20: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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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在短短的片刻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于刀光剑影中,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从建功立业到滥杀无辜再到立地成佛,他都是心意决绝的——他也是金庸笔下惟一一个做人做事都绝不拖泥带水的读书人。在古金的江湖中,快意恩仇的人不少,但能集“义薄云天,快意恩仇”八个字于一身的,当推萧峰。相信很多人看到《天龙》第二部第十九回《虽万千人吾往矣》时,都会有血脉贲张的感受,至少我和范山是这样。萧峰为了替阿朱找薛神医救命,去了聚贤庄,那里正聚集着无数要取他性命的武林高手。下面这一段,讲的应该是“义薄云天”吧:

                                (薛神医)问道:“这位姑娘尊姓,和阁下有何瓜葛?”乔峰一怔,他和阿朱相识以来,只知道她叫阿朱,到底是否姓朱,却说不上来,便问阿朱道:“你可姓朱?”阿朱微笑道:“我姓阮。”乔峰点了点头,道:“薛神医,她原来姓阮,我也是此刻才知。”薛神医更是奇怪,问道:“如此说来,你跟这位姑娘并无深交?”乔峰道:“她是我一位朋友的丫鬟。”薛神医道:“阁下那位朋友是谁?想必与阁下情如骨肉,否则怎能如此推爱?”乔峰摇头:“那位朋友我只是神交,从没见过面。”

                                这一段文字着实令人折服。惟一令人遗憾和不快的是萧峰那位“神交的朋友”实在不怎么样。后来金庸安排了一个场景,让我等痛快了一下,那是在少林寺前,萧峰一把捉住慕容复的后背,说道:“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振,将他掷了出去。闲话休表,言归正传。且说萧峰在聚贤庄中,面对群雄,杯酒断交:

                                乔峰说道:“两位游兄,在下今日在此遇见不少故人,此后是敌非友,心下不胜伤感,想跟你讨几碗酒喝……小杯何能尽兴?相烦取大碗装酒……这里众家英雄,多有乔峰往日旧交,今日既有见疑之意,咱们干杯绝交。哪一位朋友要杀乔某的,先来对饮一碗,从此而后,往日交情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见证。”

                                当绝交酒喝到五十余碗时,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出现了:

                                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言语之中,颇为无礼。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碗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和我有什么交情?”说到这里,更不让他答话,跨上一步,已抓住他胸口,手臂震处,将他从厅门中摔将出去。

                                我记得韩卫东常常跟我和范山说起这一段,说道“那个向望海”就大笑不止。此后是一场经典的以一敌众的战例,可堪和张无忌光明顶一战匹敌。多年来,范山兄念兹在兹的,就是萧峰“义薄云天,快意恩仇”的气概了。多年过去了,而今我更偏爱“唾脸自干”这四个字,也努力以此来为人处世。我已不喜欢说快意恩仇了,就像已不再吟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但我也不喜欢“人若打我左脸,我将右脸也送上去”。我喜欢“唾脸自干”,是喜欢“自干”二字。是的,不要用手去擦,让唾沫在脸上慢慢自己晾干,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和境界呢?


                              25楼2008-02-0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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