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并没有回家去,而是去了常去的那间酒吧。因为常来,所以没有太多的顾忌。
酒一杯接着一杯,无名指上的戒指还闪着光,王承在忙业绩没有打电话给我,而我,也很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酒并不是一样好东西,但它有它存在的必要。比如此刻,一杯连一杯喝下去,可以将心里头萦绕彷徨的那些情绪尽数赶出去。
十三岁,我撞进了一双凉薄的眸子。说我早熟就早熟吧,只是像一只刺猬的我,仿佛看见了同类,所以,奋不顾身的跳入水中,吊儿郎当的说:你想死,另挑日子吧。结果却是自信满满打算美女救英雄的我因小腿抽筋被他捞了上来。他,叫林牧白。
那年秋风萧瑟,他从东宫把我带走,像个君王一样居高临下:莫小染,你的初夜,我要了!疼痛、撕裂然后没有欢愉的结束。我们像两只刺猬,很想拥抱取暖,为了不被对方的刺扎伤,我们学着用爱拔刺,鲜血淋漓之后,是阳光灿烂。
那年盛夏未央,他拥着我坐在阳台上,对我呢喃着莫小染,等我回来!三年,三年就够了。却没料到离开的次日就打来电话:莫小染,帮我个忙……
心越来越疼,我忍不住趴在桌面上,手胡乱的挥舞,我的酒呢,酒呢?却原来酒也没有办法教人失忆,让人忘记痛和爱的旧时光。
那年春光灿烂,我重见天光,林牧白说:莫小染,你改个名字吧,我给你安排去加拿大。我说好,然后改名,躲在租屋酗酒抽烟慢疗伤。直到身体透支被邻居送入医院,从我的唯一联系人上联系到他,我们才又面对面交谈。五年不见,他多少变得有些不一样。他说,墨染,结婚吧,明乐希望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