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刑事案件(非法拘禁至死)当事人是从犯.首犯,没有不良纪录。以下就是案件的口供在案件中当事人只是受朋友叫他用摩托车帮忙接个男性朋友出来玩,当事人把接出来的死者放在他朋友指定的地方后,当事人就离开现场,回到他朋友家中和他朋友父母坐,过了两小时,当事人想起要帮家人买东西不够钱,就跑刚刚放下死者那里问他朋友借钱,后来去到那里,当事人看见朋友几人在打死者,才知道原来朋友都是和他接出的死者是有过节的,当事立刻说了一句别打人家了,钱都不借了,立刻回家了,第二天他朋友一早打电话来叫他快离开家乡,他接出来的男性被他朋友打死了,当事人怕起来外逃十三年才抓捕归案,现在的罪名是(非法拘禁至死)的从犯。如果委托律师辩护这种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这三个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