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
她生来性子偏烈,不喜织锦,不喜诗经,却书得一手好字,时常有人走访上门望能以物易物,只因她不投趣于银两。然抱憾而归的,仍不在少数。
其母看着她旗装盈柜,马靴铺地,以为不妥;发现她贪恋烈酒,混迹酒肆,以为不妥;惊觉她桀鹜不羁,动若疯兔,以为甚不妥,遂终日郁郁不展笑颜。
可她也有倾心的那一天。
世人道,情为劫,终究是说的不错的。
这日,杨柳依依,江映斜阳。她打马从林间过,直奔树林深处一棵石榴树去。一身白衣胜雪,三千青丝追随轻风为客,羁旅了天涯。
勒马而下,她望着石榴树愣神,眉宇间的盏盏哀愁,却似一道轻疤,并不显眼。正值及笄之年,心思也不过那般清澈简单,纵使生性顽劣了些,亦曾在此邂逅一段惊艳。她不忍放下。
犹记得那时,叶间的石榴花开得正艳,夕阳也似此时这般柔和地笼住绿林,缓缓流转,踏过她笔下的玲珑玉字。
鲜有人知,她每月总有三四回在这里铺开宣纸,迎阳而书。她从未察觉,自己写字时有多么安静,多么美,以至于引得捂住伤口慢步进林间的辰若都驻下了脚步。
“知”字落笔,她才在抬头时注意到他,身着湖水般的蓝袖青衫,剑眉星目,羽扇纶巾。眉宇间掩不住的潇洒,让人觉得他寥寥几笔便可绘出万里江山。潇洒之外,还萦绕着一股无法言喻的美。她清楚自己没有那么不胜酒力,仅仅两坛子桃花醉不能让她醉去,所以她一定是醉在了他的美貌上,才会说出那般话语。
“你,是妖么?”
辰若不恼,笑得一脸无害,“我在姑娘看来,竟像是妖?”
她这才察觉到自己失言,无意中屈起左手中指在牙间蹭着,转而瞥见他手臂上的伤,赶忙抽出丝帕为他包扎。由于平日玩得狠,受伤是家常便饭,包扎起来倒也熟练。
“若问生涯原是梦,除梦里,没人知。”辰若轻轻念道。
她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纳兰的这句词她无意翻到,只是喜欢那可探求不可探求的意境,若问她真真读懂了多少,她怕是会讪讪地一笑而过。
“不知可否借纸笔一用?”
她后退两步,“自然。”又见他招来一只雄鹰,却迟迟不肯下笔,略一思忖,便想到他是不愿人看见,于是转过身去。直到听闻扇翅声,方转回来。
“你为何不走?”辰若右手玩弄着笔,眼神中闪过一丝戏谑,笑问。
以鹰传信,是雁时楼的手法。这个在江湖成名不过一年的组织行事向来凶戾,只要有足够的银两,没有单子不接。
“你既挑明身份,又有意放我走,显然不会伤我。听闻雁时楼有一俊俏公子笔迹上佳,想必便是你了罢。此刻你并不急着回去,能否与我比上一比?”她歪着头,毫不畏惧,反倒笑眼眯眯。
“姑娘好胆量。”辰若讶于她的察言观色与好胜心,亦暗自揣度她是当真不怕还是仅因无知,即刻又抬笔飞快写到: 若问生涯原是梦,除梦里,没人知。
她挑了挑眉,这字迹,竟是与她不差的,若直接将此字摆在她面前,想必自己都认不出来。然,这才多长时间……
她摇头叹了口气,抱拳苦笑,“秦歆甘拜下风。”她明白,自己已输得彻底,“只是,秦歆想见见公子笔法。”
他又是一笑,挥笔而下:山一程,水一程,美景榴下人。
力道,笔锋,形体,皆为上乘,果然名不虚传。
“辰某告辞。”
秦歆走上前举起了那张宣纸,嘴角勾笑。
石榴花艳得很。

她生来性子偏烈,不喜织锦,不喜诗经,却书得一手好字,时常有人走访上门望能以物易物,只因她不投趣于银两。然抱憾而归的,仍不在少数。
其母看着她旗装盈柜,马靴铺地,以为不妥;发现她贪恋烈酒,混迹酒肆,以为不妥;惊觉她桀鹜不羁,动若疯兔,以为甚不妥,遂终日郁郁不展笑颜。
可她也有倾心的那一天。
世人道,情为劫,终究是说的不错的。
这日,杨柳依依,江映斜阳。她打马从林间过,直奔树林深处一棵石榴树去。一身白衣胜雪,三千青丝追随轻风为客,羁旅了天涯。
勒马而下,她望着石榴树愣神,眉宇间的盏盏哀愁,却似一道轻疤,并不显眼。正值及笄之年,心思也不过那般清澈简单,纵使生性顽劣了些,亦曾在此邂逅一段惊艳。她不忍放下。
犹记得那时,叶间的石榴花开得正艳,夕阳也似此时这般柔和地笼住绿林,缓缓流转,踏过她笔下的玲珑玉字。
鲜有人知,她每月总有三四回在这里铺开宣纸,迎阳而书。她从未察觉,自己写字时有多么安静,多么美,以至于引得捂住伤口慢步进林间的辰若都驻下了脚步。
“知”字落笔,她才在抬头时注意到他,身着湖水般的蓝袖青衫,剑眉星目,羽扇纶巾。眉宇间掩不住的潇洒,让人觉得他寥寥几笔便可绘出万里江山。潇洒之外,还萦绕着一股无法言喻的美。她清楚自己没有那么不胜酒力,仅仅两坛子桃花醉不能让她醉去,所以她一定是醉在了他的美貌上,才会说出那般话语。
“你,是妖么?”
辰若不恼,笑得一脸无害,“我在姑娘看来,竟像是妖?”
她这才察觉到自己失言,无意中屈起左手中指在牙间蹭着,转而瞥见他手臂上的伤,赶忙抽出丝帕为他包扎。由于平日玩得狠,受伤是家常便饭,包扎起来倒也熟练。
“若问生涯原是梦,除梦里,没人知。”辰若轻轻念道。
她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纳兰的这句词她无意翻到,只是喜欢那可探求不可探求的意境,若问她真真读懂了多少,她怕是会讪讪地一笑而过。
“不知可否借纸笔一用?”
她后退两步,“自然。”又见他招来一只雄鹰,却迟迟不肯下笔,略一思忖,便想到他是不愿人看见,于是转过身去。直到听闻扇翅声,方转回来。
“你为何不走?”辰若右手玩弄着笔,眼神中闪过一丝戏谑,笑问。
以鹰传信,是雁时楼的手法。这个在江湖成名不过一年的组织行事向来凶戾,只要有足够的银两,没有单子不接。
“你既挑明身份,又有意放我走,显然不会伤我。听闻雁时楼有一俊俏公子笔迹上佳,想必便是你了罢。此刻你并不急着回去,能否与我比上一比?”她歪着头,毫不畏惧,反倒笑眼眯眯。
“姑娘好胆量。”辰若讶于她的察言观色与好胜心,亦暗自揣度她是当真不怕还是仅因无知,即刻又抬笔飞快写到: 若问生涯原是梦,除梦里,没人知。
她挑了挑眉,这字迹,竟是与她不差的,若直接将此字摆在她面前,想必自己都认不出来。然,这才多长时间……
她摇头叹了口气,抱拳苦笑,“秦歆甘拜下风。”她明白,自己已输得彻底,“只是,秦歆想见见公子笔法。”
他又是一笑,挥笔而下:山一程,水一程,美景榴下人。
力道,笔锋,形体,皆为上乘,果然名不虚传。
“辰某告辞。”
秦歆走上前举起了那张宣纸,嘴角勾笑。
石榴花艳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