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私改乱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谁管?希望我下次发帖不会是曝光帖
已经使用~~通话录音~~分别致电110、规划局执法大队8113139、住建局监察室8111227。希望我们人民的好公仆能够尽快的、公正的处理此事。我想我们禹州市的此项管理机构肯定不是那种不作为的机构吧!
事情是北关古钧花园小区10号楼1单元地下室发生的,把连接的三家地下室买下,然后占用将近10平方的地下室通道加上一个门,内部改成了住户型,并且准备在一到六楼都是厨房的正下方建个厕所。这不就是小型的私改乱建吗?试想下,谁做饭的时候想到脚下有个厕所,而且下边厕所窗户和厨房窗户正对,距离一楼厨房窗户不超过1.5米,这时候你做的饭还能吃的下吗?窗户砌起来恐怕也难以下肚吧!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城乡规划法的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私自更改住户类型,地下室私改乱建,影响居民居住,因为乱建影响居住,住建局应该管吧?城乡规划法都违反了,我想规划局不用说也要管的了,有困难找110,这个不用过多解释了,我想谁都知道应该不应该管。所以我就打了这几个电话,期待你们的处理结果!
已经使用~~通话录音~~分别致电110、规划局执法大队8113139、住建局监察室8111227。希望我们人民的好公仆能够尽快的、公正的处理此事。我想我们禹州市的此项管理机构肯定不是那种不作为的机构吧!
事情是北关古钧花园小区10号楼1单元地下室发生的,把连接的三家地下室买下,然后占用将近10平方的地下室通道加上一个门,内部改成了住户型,并且准备在一到六楼都是厨房的正下方建个厕所。这不就是小型的私改乱建吗?试想下,谁做饭的时候想到脚下有个厕所,而且下边厕所窗户和厨房窗户正对,距离一楼厨房窗户不超过1.5米,这时候你做的饭还能吃的下吗?窗户砌起来恐怕也难以下肚吧!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城乡规划法的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私自更改住户类型,地下室私改乱建,影响居民居住,因为乱建影响居住,住建局应该管吧?城乡规划法都违反了,我想规划局不用说也要管的了,有困难找110,这个不用过多解释了,我想谁都知道应该不应该管。所以我就打了这几个电话,期待你们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