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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法引入无限连带责任制度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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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吧第一次发言~
就最新的更新来看,皇太子需要改造大明律来符合自己的统治需要可以理解,细化亲亲相隐也可以接受,但是在赔偿责任上搞无限连带就比较古怪了。
在分家之前一般人未有主要私产,毕竟生养死葬都有宗族负责,财产的分配重要的在于宗族中的话事权。亲亲相隐的赔偿重点在于赔偿而不是钱从哪出。你是皇帝唉,是最大的地主,是最大的宗族,以前抄家锦衣卫一声令下便也就抄了。现在要讲法律 ,讲制度了,何必引入家族财产个人化的制度来束手束脚。
以本书的发展来看,未来开海之后是殖民主义的大浪潮,到时候股份制和责任制可以引入投资行为中,宗族财产带有明显的人身依附性,皇太子要想改革成功就不可能消灭宗族,所以联建议这样古里古怪的制度构建还是改掉的好。
至于那些地主老财埋在地窖里的银子怎么在相隐中给他弄出来,我推荐财产的区别与混同,若已分家,则以己产抄没;若未分家,则提前发生财产分割,要求族中给付应当抄没的份额,除未来分家可预期的财产在外,其余为个人欠族中的财产,由宗族内部调整。出于人道,需要把孤儿寡母的生活份额留足。这样即使亲亲相隐,宗族为了减少财产损失也会有人聚举报,得了牌坊,不失高潮,多好。
当然问题在于吏治如果出问题这就是恶法,绝对是灭族的不二法门,孰重孰轻,请皇太子自己考量吧。


IP属地:贵州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4-07-15 13:28回复
    分家之前的财产权不是在宗族,而是家长。家是族的基本组成单位,所以一族之中也有穷富。一般来说,父母死后,如果不分家,那就是一步步朝“族”走去,最后形成的形态就是独立族谱,开祠堂(一般迁徙异地的情况居多),这就是所谓的开枝散叶。
    【若已分家,则以己产抄没;若未分家,则提前发生财产分割,要求族中给付应当抄没的份额,除未来分家可预期的财产在外,其余为个人欠族中的财产,由宗族内部调整。】
    这是基于上述误解延伸出来的,族中财产绝对不分配的,所有财产都用于本宗族的公益用途,比如宗学、祭田、照顾贫困无依的族人(很多宗族连这点都不承担)。
    宗族的法律问题跟罚金的连带没有关系,只跟私法私刑、械斗、人身依附之类的有关。罚金连带的影响是在家庭这个级别上的。


    3楼2014-07-1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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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已解


      IP属地:广东4楼2014-07-15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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