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是属于双二的,大家都知道,10多年前因为造凤凰山水库,我们全部搬迁至现在茗仕雅墅旁边造的房子,赔款很低这个问题没有必要去说,因为当时家里人签字,我也还小,所以不敢有什么问题。
但是,因为造水库,家里人有一笔安置款,户口在双溪口的,每人有1W多补助,吧里应该有当地的人也知道,每个月50块钱,分20年不知道多少年给你,我想问下,这样做合理吗?然后我奶奶去世后,就一分钱也没有了。
因为说实话,当时赔款才几万块钱,包括所有的田地,在当时,因为赔款少,我们只能堆了个空壳,装修也是我结婚前借了10W块钱才简单装的,这些我知道没必要去说什么,因为在当时,我们也只能被动接受,我们不愿意去做所谓的钉子户,那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但我想了解下,这样的补助款处理合理吗?照理说补助款应该是一次性到位的,为什么会分每个月50这样?然后人死了也不给了。
现在在吧里说这些不是为了去计较这些钱,只是心里有很多疑问,希望能有一个解释。本人保证以上所说句句属实。
但是,因为造水库,家里人有一笔安置款,户口在双溪口的,每人有1W多补助,吧里应该有当地的人也知道,每个月50块钱,分20年不知道多少年给你,我想问下,这样做合理吗?然后我奶奶去世后,就一分钱也没有了。
因为说实话,当时赔款才几万块钱,包括所有的田地,在当时,因为赔款少,我们只能堆了个空壳,装修也是我结婚前借了10W块钱才简单装的,这些我知道没必要去说什么,因为在当时,我们也只能被动接受,我们不愿意去做所谓的钉子户,那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但我想了解下,这样的补助款处理合理吗?照理说补助款应该是一次性到位的,为什么会分每个月50这样?然后人死了也不给了。
现在在吧里说这些不是为了去计较这些钱,只是心里有很多疑问,希望能有一个解释。本人保证以上所说句句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