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判官” 一个月前就杀过人,虽然没有说杀过谁,按照推论,这个“判官” 在执行私刑,处决他认为有罪的人。既然文中没有指出上个月死者的身份,应该是与此案无关的。这里吐槽一下,按照正常逻辑,“判官”很有可能是任何嫉恶如仇的退伍军人,警方不可能只锁定此次案件的受害人的关系人。那么按照题主的设定,第二次杀人的这个“判官”很可能是冒充的,因为如果是同一个人,他之前应该已经作案多起,只是为了执行私法,是随机找“该杀”的人杀的。按照这个推论,这几个嫌疑人里,谁最有可能接触之前的案件,了解凶器款式?这种细节,警方一般是不会公布给大众的,只有局里少数人知道,那么这个人大家就知道了,是杜局。
按照这个推论,我们来分析杜局是假冒“判官”的可能性。当他获知"判官"出现的时候,无疑给了他栽赃嫁祸的机会,他为什么要除掉酒厂的老板?文中知道他不是性功能有问题就是性取向有问题,那么当时他们为什么在夜总会?明显是他在请酒厂老板,而不是酒厂老板笼络他。说明他有求于人或者有把柄在人手上,从他告诫黑塔的话中,可以得知他做官谨慎,为人小心。把柄在人手里肯定很难受,当得知“判官”出现的时候,终于痛下杀手。至于作案时间,他9号晚上叫黑塔第二天来九寨,但他当时可能就在城里,凌晨杀人后再回九寨。半夜能把两位老板叫出来的,肯定也不会是其他没有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