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津城气温一度飙至38.2℃,很多市民致电12333咨询今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及发放时间。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每年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不得以实物代替。2014年的标准每月为128元,比去年116元增加12元。
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四个月。今年四个月费用共计512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有防暑降温费,但不在岗人员将不享受。
35℃以上,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本市职工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日计算、按月发放,2014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4元,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四个月。今年四个月费用共计512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有防暑降温费,但不在岗人员将不享受。
35℃以上,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本市职工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日计算、按月发放,2014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4元,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