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 整改内容
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乱选用征订教辅材料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和教师从教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原则,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对教育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及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有报必查、查实必处,查处率达100%。上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教师师德师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1.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费。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免予纪律处分的,责令限期整改,退还所收费用,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给予组织处理。
2.坚决整治乱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严禁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3.坚决整治有偿家教问题。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四、完成时限:
2014年7月底。
一、 整改内容
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乱选用征订教辅材料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和教师从教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原则,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对教育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及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有报必查、查实必处,查处率达100%。上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教师师德师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1.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费。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免予纪律处分的,责令限期整改,退还所收费用,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给予组织处理。
2.坚决整治乱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严禁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3.坚决整治有偿家教问题。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四、完成时限:
2014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