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小区住房买卖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购房人可选择两种方式付清剩余房款。说明如下:
一、 一次性付款方式
除交付的预付款之外,剩余房款可以由购房人在2008年6月30日住房钥匙交接前,一次性缴至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二、贷款方式付款
可在签订合同时现场办理,或是在交接住房钥匙前办理。
1、签订合同时现场办理
因贷款手续琐碎且有早贷早还、晚贷晚还的特点,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现场办理贷款手续。为了方便大家办理贷款手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银行将在现场办理贷款业务。
2、住房钥匙交接前办理
未能现场办理的,应在住房钥匙交接前办理贷款。
3、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或办理贷款手续前,需交付超职级购房款。
青岛市市级机关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