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的手在颤抖,很轻微但不可抑制,全身被一股电流通过一般,开始发热,手掌莫名其妙开始出汗,在旅行箱的把杆上留下湿润的掌印,纹路分明。心跳加速得几乎要爆表,我下意识咬紧牙关,生怕一个不留神,心脏就从喉咙里蹦了出来。
太丢脸了。
但我看到了我的小不点。
我咽了口唾沫,开始向前走去,完全是出于一种无意识状态。
他坐在机场的休息椅上,双手举着一份巨大的《泰晤士报》,几乎挡住了整个上半身,他将报纸折叠过后放在膝头微微垂首,漫不经心地读着,英国的报纸倒是遍布全球。
我离他越来越近,心跳到反而渐渐平稳下来,真感谢我当时没有丧失思考能力,在离他座位近乎只有二十厘米之遥的时候,我装作很平常地拐了个弯,旅行箱的轮子因为调整不当发出微微刺耳的声响。
他似乎被那声响吵得有些不快,眉头微蹙。 然后,撑着下巴的手放了下来,抬起头来……
我倒吸口凉气……
他的视线从我的旅行箱到人打量了一番……
我已经平稳的心跳近乎近于停止状态……
他重新低下头去研究我看不懂的外国蚂蚁……
我的心跳又重新恢复正常……
别说现在我带戴着墨镜,顶着一头染过的杂草一样金发,黑色的T恤上是一个长有血盆大口的骷髅头,镶有铆钉的皮带串着破烂的牛仔裤;但就算现在我摘下墨镜,把头发重新褪回红色,换旅行箱里任意一件正常点的服装,站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认得出我。
那个穿着青学网球服在球场上东蹦西跳的菊丸前辈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人。
但我已经我回不去了。
我绕了个圈,在他身后的椅子上坐下,这种背靠背式的座椅很得我心,银色的金属制座椅盛着我的重量,微微往下一沉。
我知道他不会回头,所以我也就肆无忌惮。眯着眼仰着头翘着二郎腿,只当做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