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与加分因为分数与常规正好相反所以在数学运算中,扣分意为+,同样加分意为-
评分由上午,下午,晚上,三次分别计分,临睡前算得相应比例再取平均值。
星期一至星期五及星期天
上午为6:45—7:30及8:30-11:40
下午为13:45—18:00
晚上为18:00—19:00及19:45—0:30
星期六
上午为8:30-9:20及10:00-12:20
下午为14:30-18:30
晚上为20:00-1:30
空白时间为睡觉与日常生活的忙碌
若在保证睡眠的情况下在非规划时间做到有机利用时间加分2-4
上下晚比例分别为3:3:3.8
睡觉质量占0.2,在评分规划以外贪睡的一律扣分且为扣分标准的2.5倍,晚睡干些无关痛痒的扣分且为扣分标准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