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院今收到关于首都药学院与首都医学院升格为大学的意见,内阁院在听取文教科学部的初步执行方案之后,召开内阁院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如下。
1:将原有的首都药学院与首都医学院合并,建立新的南国医药大学,原首都药学院改为
南国医药大学药学院,原首都医学院改为南国医药大学医学院。
2:新成立的南国医药大学将成为国家“360”工程和“605”工程建设的全国医学类重点大学,请文教科学部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3:新成立的南国医药大学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由文教科学部负责管理,其班子成员由中央管理,原首都药学院与首都医学院行政班子成员组织关系由新京市委组织部转入南共中央组织部,请中组部有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
内阁院副总理:方新泽
【文件编号】:国办发〔2014〕第3号
1:将原有的首都药学院与首都医学院合并,建立新的南国医药大学,原首都药学院改为
南国医药大学药学院,原首都医学院改为南国医药大学医学院。
2:新成立的南国医药大学将成为国家“360”工程和“605”工程建设的全国医学类重点大学,请文教科学部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3:新成立的南国医药大学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由文教科学部负责管理,其班子成员由中央管理,原首都药学院与首都医学院行政班子成员组织关系由新京市委组织部转入南共中央组织部,请中组部有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
内阁院副总理:方新泽
【文件编号】:国办发〔2014〕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