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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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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受托加工物资的企业怎么做账务处理
【考点精讲】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经济法基础)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票据行为的行为。票据伪造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是伪造者实施票据行为,如实施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等,如果实施的行为并非票据行为,则不构成票据伪造。
(2)必须是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票据行为,如模仿他人签名,伪刻他人印章,盗用他人真正印章等。
例如,甲盗窃了其单位乙的支票,并私刻了印章,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支票。甲将这张支票交给了收款人丙,丙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丁持该支票向代理付款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发现出票人的印鉴和银行预留的印鉴不符而拒绝付款,引起纠纷。这里甲私自偷盗公司的支票,并且私刻了印章,在其票据上记载了金额、收款人、日期并且盖上了印章,则该行为已构成了出票的行为。但是,甲所加盖的印章并不属于其所有,甲也并不打算要承担票据上的法律责任。只是盗用了乙的名义作出了出票的行为,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票据的伪造。
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章之外的事项的一种行为。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变造的票据是合法成立的有效票据;
(2)变造的内容是票据上所记载的除签章以外的事项。如果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则属于票据的伪造;
(3)变造人无变更权。票据经过变造后,该票据仍然有效。变造的票据虽然为有效票据,但变造票据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变造票据的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疑难问题解答】
受托加工物资的企业怎么做账务处理?(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人工费和制造费用)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人工费和制造费用)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收入等于加工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易错易混辨析】
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与出票人签章被伪造。(经济法基础)
这是2个不同的规定,不能混淆在一起。
出票人签章被伪造,是指出票人的签章本身是假的,但此时并不必然导致票据无效。因为如果票据上还有其他真实签章,则票据有效。
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是指出票人的签章是真的,只是不符合相关规定,此时票据无效。比如单位出票,则签章应当是“单位章+个人章”,但是出票人签章仅仅是“单位章”,则属于“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
【历年考题剖析】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该产品收回后继续加工,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2012年)
A.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B.支付给受托人的加工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C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需要计入到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D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要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到成本。故答案选AB。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6-23 16: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