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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作为福州近代思想家对思想界的影响!!(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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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作为福州近代思想家对思想界的影响!!


1楼2008-01-17 18:0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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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看来,西方的现代文化就体现着这种人类之公理。因此,他同时反复强调,要富强非学西方不可。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不过是上述观点的必然延伸。中国的问题安在?“今日请明目张胆为诸公一言道破可乎?四千年文物,九万里中原,所以至于斯极者,其教化学术非也。”(严复:《救亡决论》,同上第一册,53页。)“呜呼!用诗书礼乐之教,奖柔良谨畏之民,期于长治久安也;而末流之弊,乃几不能自存。”


    3楼2008-01-1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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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人习惯于在人为法之上寻求某种更高效力的并依然称之为法的东西。当孟德斯鸠讲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时,他所指的法已经不再局限于人为法的范畴,而泛指由事物的性质所产生的一切必然关系。[1]孟氏的本意在于将自然法同人为法区别开来,提醒人们注意在人为法之上应该还有更高的法则。严复对孟德斯鸠所表达的代表西方人关于法的概念的普遍观念的理解是恰如其分的。严复论及此问题时指出:“然法之立也,必以理为之原。先有是非而后有法,非法立而后以离合见是非也。”


      禁言 |4楼2008-01-1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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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复所看到的西法与中法的概念区别还表现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上。他就西法中的公私法划分问题指出:“吾国宪刑,向无此分,公私二律,混为一谈”


        禁言 |5楼2008-01-17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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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理后法。严复所继承和阐发的这一法律观念中,理如同自然法一样,有着广泛而丰富的内容,它同一味盲从现实法律的实证主义法理论在方法论上有着根本的区别。理与法在概念上的最初分离,是为了最终达到二者的和谐与统一。中国人将理、礼、法、制相互区别开来,最终还是要实现纳理(礼)入法(制),理法合一。


          禁言 |6楼2008-01-17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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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复的“竞”或“争”的观念包含至少两方面的涵义。其一,正象通常所理解的 
            那样,“争”意味着物与物、种与种之间的竞争与斗争。严复在《天演论》中栩栩如生地 
            描述了这种竞争:“是离离者亦各尽天能,以自存种族而已。数亩之内,战事炽然。强者 
            后亡,弱者先绝。年年岁岁,偏有留遗。”


            禁言 |7楼2008-01-1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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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这样,单说严几道的《天演论》都不知影响多少人了,鲁迅不也是其中一个么,“译才并茂数严林”任公的评价可看出严林两位先生的地位和影响,而且我更感觉严复翻译的影响要甚于林琴南,当然,我可丝毫没有扁低林纾的意思啊,连胡适都说“林纾才是中国文化的巨人”,小辈可不敢妄加评论


              禁言 |9楼2008-03-2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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