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山西临县检察院滥用职权将我女儿被强奸改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
我叫薛引明,男,1970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临县人,是被害人的父亲。
反映要求:
1、依法查处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张奴虎索要6000元人民币未果,殴打我女儿,逼其承认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查处临县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刘姓检察官乱用职权将强奸罪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理由:
2013年9月,高飞挟持我女儿,随后与小张(真名不知)、张鹏、海军(真名不知)轮流强迫与我女儿发生性关系,我女儿抵死反抗,无耐高飞等人多势众,我女儿被轮奸。事后我进行报案,临县公安局于2013年10月23日正式以强奸罪立案。立案后承办干警张奴虎向我索要6000元电话费,我没有答应,其就用脚踹我女儿,逼其说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临县公安局以强奸罪提请批捕,被临县检察院批捕科刘姓检察官私自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明明我女儿是被强迫的,怎么就变成自愿的淫乱了。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孩子,被畜牲糟蹋,整日恍惚,寻死觅活,为什么我们的人民公安和检察官还要包庇犯罪了。请求上级领导查处违法乱纪、犯罪行为,还反映人一个公正。
反映人:薛引明 电话:18235885811
2014.6.12
我叫薛引明,男,1970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临县人,是被害人的父亲。
反映要求:
1、依法查处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张奴虎索要6000元人民币未果,殴打我女儿,逼其承认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查处临县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刘姓检察官乱用职权将强奸罪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理由:
2013年9月,高飞挟持我女儿,随后与小张(真名不知)、张鹏、海军(真名不知)轮流强迫与我女儿发生性关系,我女儿抵死反抗,无耐高飞等人多势众,我女儿被轮奸。事后我进行报案,临县公安局于2013年10月23日正式以强奸罪立案。立案后承办干警张奴虎向我索要6000元电话费,我没有答应,其就用脚踹我女儿,逼其说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临县公安局以强奸罪提请批捕,被临县检察院批捕科刘姓检察官私自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明明我女儿是被强迫的,怎么就变成自愿的淫乱了。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孩子,被畜牲糟蹋,整日恍惚,寻死觅活,为什么我们的人民公安和检察官还要包庇犯罪了。请求上级领导查处违法乱纪、犯罪行为,还反映人一个公正。
反映人:薛引明 电话:18235885811
201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