帘卷暮雨吧 关注:2贴子:47
  • 4回复贴,共1

【帘卷暮雨】【转】微小说~点赞~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自娱自乐也是可以哒~诶,怨只怨自己没有好好把握机会吧、、、
咳咳,以下微小说转自汉服小说吧


1楼2014-06-16 19:30回复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
    她素爱东方古韵,一把七弦琴拨的动听悠扬
    他热爱西方文化,一架小提琴拉的美妙无双
    豆蔻那年,她初识华裳,愿为其奉献出一生的热血
    他笑她腐朽封建,不应时代之变。
    二八芳华,她为她亲手缝制了汉家衣冠
    他却说,他是男子汉,应该穿那种绅士的礼帽衣衫
    待他弱冠,他邀请她一同移居国外,那里有更好的未来
    她谢绝了,五千年歌哭之地(故乡)岂能弃之朝夕之间
    他失望的离开,独自漂泊在海外,几经风雨辗转,看遍了世间冷暖。
    耳边充斥着迪斯科与交响乐,却再难听到那五弦琴的声声叹。
    游子思乡 直至耄耋
    他以异国人的身份回到了故土 沧海桑田
    他着起了她当年为他做的衣冠,在她的坟前把薄酒撒向苍天…
    为时已晚却又为时不晚
    “娟,你没走完的道路今后由我替你走下去!”


    2楼2014-06-16 19:35
    回复
      2025-05-20 20:25:55
      广告
      他是个丑男,虽然并不见得有多丑,但是周围的人说的多了,他也就习以为常了。
      她是个美女,全校公认的美女,她的追求者加起来林林总总几乎可以组成一个班,当然,丑男也在其中。
      丑男终于鼓起勇气向美女告白了。
      他不奢望美女会答应他甚至是记住他,对他来说,这份爱只要能说出口就已经足够。
      但出乎所有人包括丑男自己意料的是——美女竟然答应了!理由很简单,因为丑男会做一种很漂亮的衣服,丑男称那是‘汉服’。
      和美女交往,丑男很快乐,尽管美女只是一味地让丑男给她做各式各样的汉服。
      丑男乐此不疲,因为美女是他心中的女神,他甘愿为她付出。
      丑男常告诉美女,其实汉服的美并不只在于它的制式,它其中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才是真正的美之所在。
      美女不以为然,对她来说,只要是外表看上去很美丽就行了。
      一年以后,美女和丑男分手了。
      理由也很简单。美女对汉服厌烦了,她要去寻找更美的东西,所以没有再和丑男在一起的必要了。
      丑男却仍然坚持着,坚持着对汉服以及汉文化的热爱,坚持着有朝一日美女会回到他的身边。
      痴情,莫过于此。
      一晃就是十年,当初的同学少年也已经纷纷成家立业。
      在这十年里,丑男逆袭了,白手起家,腰缠万贯昔日的‘丑男’变成了如今的‘高富帅’,但是他身边的那个位置始终是空着的,他一直在等她回来…
      同学聚会,听到有她的名字他迫不及待的驱车前去。
      她一如当年,风华不减,令人惊艳,举手投足间宛若一位公主。
      她看到了他后款款走来。
      “帅哥,你看起来好面熟啊~是谁带来的男朋友吗?不如改日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不了。”他转身离开。
      她是个公主,需要的是骑士和王子,而他只有这一袭青衫。


      3楼2014-06-16 19:37
      回复
        清初,剃发令尚未荼毒到这个偏远的小镇。
        她披上了喜服,今天,是她成亲的日子。
        她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因为战乱,爹爹和几个哥哥都被抓去当了兵,至今仍无音讯,娘也被地主抢去做了小妾,因正房夫人善妒,过门没几天就死于非命,唯留下了她一人活在这世间,孤苦伶仃。
        她的相公是个书生,曾中过前朝的进士,由于看不惯朝堂上政治的黑暗,便辞了官隐居在此处教书,现如今世道纷乱两人执手也算彼此间有个慰藉。
        刚拜完堂,她一声‘相公’还没来得及叫出口,只听有人撕心裂肺的喊到:“快跑!鞑子来了!” 众宾听后纷纷惊恐的四散奔逃,慌乱中,他拉起了她的手,刚跑到门口只见有一众鞑子飞驰而来。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情急之下,他带着她躲进了一旁的草垛。 很快,鞑子闯了进来。 她因幼时给人帮工,落下了哮病的病根。轻轻的喘息声引起了鞑子的注意。
        眼见鞑子的长枪要刺向草垛,为了护她周全,他果断的走了出去,不卑不亢,风度翩翩。
        “圣上有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迟疑,违令者,斩!”
        “我既非满人,为何要剃发?”
        “哼,那你可要想好了,留发不留头!” 鞑子拔刀要砍,躲在稻草堆里的她慌了。
        她不顾一切的跑了出来,不住的劝着他,仅仅是头发而已,何必要为此白白的丢了性命! 他苦涩的笑着摇头,剃了发,就算是能活下来又怎样?没有了民族之魂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手起刀落,他的热血喷洒到了她的脸上,却是彻骨的冰冷。 什么行尸走肉?只要能活下来不就行了么?!她只是寻常百姓,目不识丁,她不懂… 后来她由于貌美而被鞑子掳去献给了将军,自此便沦落成了将军家最下等的贱奴,地位连一只狗都不如。
        她整日受尽百般折磨,苦不堪言,不过还好,她还活着,她还有一条命在,一条用灵魂与尊严换来的性命…呵,即使活着,生不如死,又有什么意义呢?
        再后来,两鬓斑白的她被逐出了将军府,流落街头,自生自灭,面对着众人诸多的白眼,她不禁又想起了他在死之前的话语,茅塞顿开。
        她回到了故里,花尽了身上仅有的钱财买了些许白麻布。
        上衣下裳,她终于穿上了那件阔别多年的服装。
        她跪在他的衣冠冢前,血,自内而外染红了她的丧服,宛若成亲那天的红装。
        “徽,我终于明白你那句话的意思了,黄泉路上,三生石畔,你可有等我?”


        4楼2014-06-16 19:40
        回复
          她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街头,他穿着汉服,没有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么飘然若仙,反倒是满脸的疲惫和满身的风尘。
          他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路过的人们那被他们遗忘了的过去,有冷眼也有赞许。
          她问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弄的如此狼狈,他回答说,这不是狼狈,这是一种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她听得一知半解,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哪来什么高深的精神。
          此后的每个周末,她总会在街头看到他,依然是一套汉服,一身风尘。
          多年后,她又问起了当年的那个问题:“你明明有那么体面的工作为什么还要为了一件衣服四处奔波,把自己弄的如此劳累?”
          他如当年般答:“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它还是华夏精神与信仰的传承…为它而奔波,是一种荣耀。”
          她还是不懂,又问:“那…你可想过放弃?”
          “不曾。”他说:“若是连我们自己都抛弃自己,那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倒是你,虽不是汉人,但这些年却陪着我,和我一起风雨同舟,汉服复兴本来与你无关的,为什么…”
          “因为我们共同住在中华大地上啊,同胞有难怎能袖手旁观,汉服复兴并不仅是汉族的愿望与责任。”
          “就这些?”他挑了挑眉。
          “嗯…还有,我喜欢你。”


          6楼2014-06-16 19: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