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韩军2014年5月,我看见市区内出现很多人骑自行车出租,我也购买10辆,先后从亲朋好友借款2万多元,买完车连逢雨天,无法出租,至今为止没出几天。6月5日晚在市委广场出租自行车时,辽源市综合执法人员收走我一辆双人骑四轮车,我跟他们理论,他们说明天就给我。结果我6日去取车说什么也没给我。6月7日晚6时许,我到市委广场找到综合执法车,我向车内人要车,执法人员说不知道此事,当时我非常气愤,发生争执,我用拐敲车,执法人员又叫来2个人,口角更加激烈,那领导说:“就不给你,给谁都不给你,小瘸子”这句话对我心里造成极大的伤害,我用手撩了一下说是领导的执法人员,可是执法者更加残暴,双手使出吃奶的劲儿掐我的脖子,使我呼吸困难,头部磕到110的车上倒地,120把我送到市医院,呆了三天三夜没人管,没有办法只好在家里养,现在他们颠倒黑白的说我是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要拘留我半年,为什么110在场不阻止?为什么让我寻衅滋事?为什么让我暴力抗法?<?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各位网友你们好,我是一名重度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二级,现在血压高,身体不好一直在治疗当中,我这样的残疾人能暴力抗法吗?妻子残疾等级四级很多活都干不了;孩子今年上初中,仅靠低保生活,生存难以保障,可算找到一颗救命小草,综合执法人员还把我的车抢走不给我,我的生存希望被打碎,而综合执法人员还下狠手使劲掐我脖子,分明是要治我于死地。综合执法是对百姓和国家有利的,综合执法者的行为是代表了党和国家形象,是谁给了他权利可以草菅人命,狐假虎威,执法者又是怎么做的呢?是打人,还是谩骂。
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一个领导更是为人民办事服务,而残疾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人民的纳税又养活了谁?又为残疾人做了多少实事?像我这样的残疾人老了还应该这样生存?可是综合执法者打残疾人怎么办?自行车是合法厂家,产品是合格产品,不能因汽车肇事就不让汽车上路吧,被打住院没人管吧?打人者应不应该得到处罚?被打的为什么要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