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虽然当初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刚进厂的时候,工资什么都是谈好的!说好的,第一个月学徒,八十一天,以后就是九十!所以厂长让我签合同的时候,我就直接签了,没有看内容!现在我要离职了,她们说扣我每天十块钱,我虽然很难接受,但是我同意了!因为她们说合同上有!因为她们有合同,所以我不敢说什么。厂里现在又要扣我一千块钱学徒费,也说合同上有,这还公平吗!!!我都没有看到合同上到底写了什么!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离职的原因是回去结婚,结果刚打算回老家我侄子生病住进重症病房,每天的花费近万,急需用钱,找他们,她们非要八月份才给,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