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8点30至9点,上海三门路乐购购物后,收银条上一件物品价格与货架上的价格差了一倍。退货后收银条没有给我。开车离开停车场出门时要求收银条,我再跑回去拿。拿完收银条回去时我家人与停车场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因为工作人员以我们车停放位置妨碍交通为由拍摄我家车子的照片,我们要求删除。最后说要报警才删照片。付了停车费后(金额未达到免费停车额度)准备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阻拦我们离开。我车上有21个月大的婴儿,急需回家哺乳休息,对方拦车阻挠我离开。很想投诉,但对方不肯出示任何证件,嚣张的说有本事投诉,报警也没事,警察他认识。消费者消费还受一肚子气。